关于农村“三资”管理的建议(对农村三资管理的建议)

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是村级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基础,关系到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农村“三资”管理,既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关心的焦点,更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渠道,成为了村级财务工作的重点,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对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发展,保证村级资产完整意义重大。现就加强村级“三资”管理,谈一下我们的看法。

自2014年开始,在保持村集体财产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和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镇财政部门利用“乡财乡用县监管”财务软件实行电子账务处理,对村级财务收支实行代理核算和监管,“村财村用镇代管”工作也随之步入正轨,使分散管理、各自核算的村级财务管理转变为集中统一核算的管理模式。

对日常支出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日常支出,实行报账制统一管理,按照“支部审核、村监委会监督、定期向群众公布财务收支”的办法,经村逐级审批后方可报销。明确要求村级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不得白条抵库,通过这些举措,较好的提高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

发挥“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作用。在项目管理方面,每个村的村委及监委会成员组成民主理财小组,理财小组成员要做到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项目结束后,由监委会负责对建设情况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此外,镇纪检部门结合村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以及要求审计的其它事项。

同时,在农村“三资”管理中,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不够,少数村干部对“三资”管理一直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只要把资金管好就行了,忽视了集体资产,特别是文化广场、水、电、路基础设施、农田灌溉设施以及耕地、林木等资源的进一步管理 。其次,村主要干部和财务报账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村级报账员大多身兼数职,大都是农民身份,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学历较低,无证上岗和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现象十分普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正确的认定,对账务处理业务一知半解。监委会小组监督作用没有发挥,少数监委会理财小组成员文化水平低,财务水平有限,不按规定参与,不认真审查单据,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其监督过程只是走过程流于形式。此外,财务监督跟不上,个别村对财务状况进行公开时对于基本建设等重大收入、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大多数群众因常年忙于各自生产经营,无暇顾及集体之事,甚至对公示的账目也看不懂,导致了对公共资产无法监督、无力监督,使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流于形式。村级换届对资产、资源类交接手续不完备,个别村干部根本就不办理交接手续,以至于新任班子对村级整体情况了解不够,相关统计上报资料及村级基本情况资料缺乏,不利于村级“三资”管理。

随着乡村振兴的开启,各级财政对“三农”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逐步发展,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更应尽快解决,切实提高村级会计核算水平。

强化人员素质教育。组织对村级主要干部及财务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支农政策、会计制度、村级资产管理知识培训,对涉及村级财务收支相关业务作为重点进行培训讲解,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提问现场解答。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以会代训和下村指导为主要手段,每年应该组织不少于二次的财政财务知识培训,特别对村组干部廉洁自律、报账员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建立资产台账,完善集体资产的监管办法。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小组,对本村的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对现有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了解整个资产状况,区分类别逐项登记,确定专人进行管理,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准确无误地建立资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并及时反映资产的使用及其变动情况,通过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大会作出资产处置方案,杜绝平调、侵吞、私分集体资产行为。

抓好财务公开、健全监督机制。抓好财务公开。各村要履行好工作职责,规范财务公开制度,按时采取张贴等形式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张榜公开,及时对村民提出的质询进行解释,从源头上杜绝因财务公开不清引发的的各类矛盾纠纷。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对审查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明确村级报账员身份,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抓好“三资”清理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在村干部离任审计中,做好村干部离任财务审计工作。即: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明确;清理发包款、租赁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在此基础上,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委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村委会新班子规范管理。

加强内部管理。一是严格奖惩制度,对已实现的收入拒不缴入专户的,要及时查明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二是加强支出管理,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收据凭证入账,严禁无票据付款。对每张支出单据,都应对其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作者系澄城县交道财政所 呼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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