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2024年
《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于2024年1月1日生效,这是郑州市政府为规范非机动车管理而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该办法对非机动车的所有权、使用、维修、停放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对维护城市交通、保障人民安全出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所有权
办法规定,非机动车的所有权属于所有人,所有人对非机动车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非机动车辆所有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非机动车上标明所有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二)妥善保管非机动车,不得丢失、弃置或者擅自转让、抵押、出租、出借;
(三)在非机动车上设置安全装置,保证非机动车安全行驶;
(四)不得违法使用非机动车,不得在道路上非法骑行、滑行或者驾驶非机动车;
(五)在非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损坏时,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使用
办法规定,非机动车的使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非机动车道路上骑行、滑行或者驾驶非机动车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二)在非机动车上应当设置监护人或者使用者的联系方式;
(三)不得在非机动车上放置危险物品,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四)不得逆向骑行、非法骑行、滑行或者驾驶非机动车;
(五)在非机动车道路上骑行、滑行或者驾驶非机动车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的安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维修
办法规定,非机动车的维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非机动车辆应当定期维修,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符合相关标准;
(二)非机动车辆的维修应当由所有权人或者使用者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修;
(三)非机动车辆的维修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更换零部件或者修理;
(四)非机动车辆的维修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零部件或者工具;
(五)非机动车辆的维修费用应当由所有权人或者使用者承担。
四、停放
办法规定,非机动车的停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非机动车辆应当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或者其他场所;
(二)非机动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的安全;
(三)非机动车辆不得在非机动车道路或者其他道路上停放;
(四)非机动车辆的停放时间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或者时间;
(五)非机动车辆的停放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的安全。
《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对非机动车的管理,保障人民安全出行,为建设文明、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作出积极贡献。同时,该办法也为非机动车的所有者和使用人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于规范非机动车的使用和维修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