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一、定义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是指为加强基建项目安全管理,保障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管理规定。
二、目的
本管理规定的制定,旨在加强基建项目安全管理,保障施工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实施。
三、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
四、工作职责
基建项目施工前,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施工安全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二)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四)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五、安全防护措施
基建项目应当采取下列安全防护措施:
(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二)设置安全通道,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三)设置消防器材,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四)配备必要的安全技术设备,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六、安全培训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施工的方法和技巧,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七、处罚措施
对违反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给予处罚:
(一)违反《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二)影响施工安全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以罚款;
(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八、其他规定
本管理规定中其他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基建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