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一、定义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是指为加强基建项目安全管理,保障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管理规定。

二、目的

本管理规定的制定,旨在加强基建项目安全管理,保障施工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实施。

三、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

四、工作职责

基建项目施工前,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施工安全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二)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四)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五、安全防护措施

基建项目应当采取下列安全防护措施:

(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二)设置安全通道,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三)设置消防器材,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四)配备必要的安全技术设备,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六、安全培训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施工的方法和技巧,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七、处罚措施

对违反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给予处罚:

(一)违反《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二)影响施工安全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以罚款;

(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八、其他规定

本管理规定中其他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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