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嵊州市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开支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嵊州市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开支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现将《嵊州市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开支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我市各级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开支管理。

二、经费来源

本次培训经费由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安排,主要用于开展机关干部教育培训活动,包括培训教材、培训场地、培训人员、培训费用等。

三、开支范围

1. 培训教材费用

本次培训教材费用由培训机构根据需求自行采购,费用按照实际支出额的50%纳入本次培训经费预算。

2. 培训场地费用

本次培训场地费用由培训机构根据需求自行采购,费用按照实际支出额的50%纳入本次培训经费预算。

3. 培训人员费用

本次培训人员费用由培训机构根据需求自行确定,费用按照实际支出额的50%纳入本次培训经费预算。

4. 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由培训机构根据需求自行采购,费用按照实际支出额的50%纳入本次培训经费预算。

四、开支管理

1. 培训经费开支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进行,不得用于与本次培训无关的开支。

2. 培训经费开支必须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进行,不得超支或虚报。

3. 培训机构必须制定详细的培训费用开支预算,并在培训前向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备。

4.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的监管,对虚报、冒领、贪污的培训经费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嵊州市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开支管理规定

“`

“`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公众号
公众号
在线咨询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