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 每月通报落实情况(宁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切实抓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在线平台一网受理、一网告知、一网审批、一网监督的作用。
通知要求,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的通知》要求,非涉密投资项目一律通过在线平台受理、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各级投资项目审批和监管部门要主动转变工作方法,积极指导和服务项目单位登录在线平台申请办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快在线平台改版升级,完善报建事项审批功能,为全面实行在线审批提供可靠支撑。
严格执行统一项目代码制度。统一项目代码是投资项目全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是项目审批、监管、建设进展等信息归集的重要基础。所有项目单位必须首先登录在线平台获取项目代码,未获取代码的项目,各级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受理其申请审批事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不予办理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和中央专项建设基金申请,不予安排自治区预算内补助投资。
加快其他审批系统与在线平台互联互通。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宁夏消防部门和银川市行政审批局等原有的部门审批系统,必须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与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相互对接、信息共享;经分析评估难以实现对接的,则于2017年3月1日起必须采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停止使用原有审批监管系统。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要加快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与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对接,确保2017年3月1日前实现用户注册信息、审批监管信息共享和项目单位单点登录。
从2017年1月起,每月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线审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在线审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记者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