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打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组合拳”(住建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市住建局打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组合拳”,从资金进口、出口、监管信息公开等方面发力,优化孝感中心城区预售资金监管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

把住资金进口,依法依规倒逼售房企业和购房人将资金存入监管账户接受监管。

按照《孝感城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开发企业必须配合购房人将按销售合同约定支付的,包括定金、首付款、预付款及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等款项,全额直接存入监管账户;按揭贷款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必须直接转入网签合同载明的监管账户,造成资金流失的,由银保监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升级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系统功能,在首付款(或全款)没有存入监管账户情况下,网签系统不能提交合同备案及下载打印纸质合同。企业售房收款时,只能使专用pos机收款或凭缴款通知书在银行柜面直接存入监管账户。

在预售资金拨付额度上,视开发项目信用、风险情况进行分级管理,管住资金出口。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采取直拨至工程施工方、材料供应商、农民工工资监管专户和查验工程款支付凭证等方式,实行实质性、穿透式审查,保证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竣工验收合格交付。

该局还督促开发企业在销售大厅、售房收款处设置展版,明确告知购房人房源核验、房款缴交、合同网签备案等购房规范流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杜绝违规销售行为的发生。及时公示监管账户信息,方便购房人实时掌握所购房屋的资金监管情况,有效保护购房人资金安全。(肖立慧)

相关产品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公众号
公众号
在线咨询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