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松绑科研管理 释放创新活力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中国科学院日前从“项目、人才、经费”等方面出台10项新举措,加快解决束缚科研人员手脚的突出管理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中国科学院日前从“项目、人才、经费”等方面出台10项新举措,加快解决束缚科研人员手脚的突出管理问题。

  中国科学院发展规划局局长谢鹏云介绍,这10项举措包括:简化立项审批程序;优化预算编制和评审;优化财务验收,合并开展底层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工作,财务验收不再一一对照预算科目,强化支出合规合法性验收;建立立项咨询论证绿色通道;建立中期检查绿色通道,对部分重大项目免除中期检查的评审环节;对800万元以下的资产使用和处置权全部由法人单位决策和审批,报中国科学院备案;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优化“百人计划”项目管理,取消项目分类,实行差异化支持;强化用人单位引才自主权;建立特殊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等。

  中科院秘书长邓麦村曾担任过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所长一职,这让他成为科技管理“痛点”最直接的体会者。科研项目立项繁琐即是一个突出表现。作为中科院先导专项的参与者,邓麦村见证了先导专项的启动、发展。由于先导专项涉及经费数额较大,为了尽可能保证万无一失,专项立项之初曾规定申报人员需两次前往中科院论证,一次论证要干什么,一次论证怎么干。多年实践,邓麦村发现其实科研人员在第一次论证时,常常已将下一步如何做研究一起阐释清楚了,让外地科研人员为此多奔波一次,费时费力费钱,实在没有必要。

  “在认真听取科研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先导专项立项咨询评议结果、实施方案与概预算评审结果的院长办公会审议程序,将由原来的2次审议合并为1次,缩短立项周期。”邓麦村说。

  对已取得产生广泛影响的重大研究成果,中科院规定:列入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等,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立项建议,经院主要领导同意,可免除立项咨询论证环节。

  中科院发展规划局局长谢鹏云说,中科院现行的“百人计划”是按照学术帅才(A类)、技术英才(B类)、青年俊才(C类)进行项目分类的,经费支持标准仅按照A、B、C针对不同学科领域进行配置,分配方式不尽合理。

  简化项目分类,清理科技人才领域“项目多、帽子多、牌子多”等突出现象,今后中科院将取消“百人计划”A、B、C分类,改变按A、B、C三类“一刀切”经费支持方式,根据引进人才具体条件给予差异化支持。对国家关键领域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则建立特殊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适当放宽项目申报条件标准,相关人才可不受“百人计划”项目指标限制、不受用人单位人员聘用岗位比例限制。

  “充分释放科技人才创新活力,目前中科院已明确6类产出标准,摒弃了以论文数量、争取项目、专利数量等数量评价,树立了正确的价值导向,并对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科技人才、技术支撑人员、管理人员实行多维度分类评价。”谢鹏云说。

  他介绍,针对当前科研经费管理“过细过死”现象,中科院将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制和评审:进一步简化先导专项预算申报书内容,对难以准确预计型号、用量、频次等的支出简化预算说明,仅按照能够预计的程度提供测算依据,仅对重要支出或支出比例较大的科目提供说明材料。

  “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砍掉科研管理中的繁文缛节,让科研人员少一些羁绊束缚和杂事干扰,才能多一些时间潜心科研和自由探索。”谢鹏云表示,下一步,中科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把“少跑一趟、少等一天、少签一次”作为每一项改革的具体目标,同时完善内部管理,推进督导检查,确保下放的管理权限“接得住、管得好、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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