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合作方负责人来华的费用,可以报入国际合作交流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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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重点研发计划国合专项中,境外合作方负责人已在项目参加人员中,他来华的相关费用,可以报入国际合作交流费么?可以领劳务费和咨询费吗?

答:项目组人员可按规定报销来往的国际差旅费,但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的发放范围不包括课题组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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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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