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居民自治能力提升项目 下属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党建引领居民自治管理)
“夯实自治根基 提升自治效能”—党建引领居民自治能力提升项目
下属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为了发挥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充分调动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聚焦“五社联动”,发挥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主体作用,探索参与社区治理新途径。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18日由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涌办事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联合开展了“夯实自治根基,提升自治效能”—党建引领居民自治能力提升项目的培训课程,邀请了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副秘书长、社会组织智库专家,深圳市民政局特聘专家杨华茂老师来授课讲解,各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委员、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社区社会组织骨干、社区志愿者等50余人参加。
培训开始,杨老师先是解读了关于各下属委员会的相关政策,详细讲解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社会服务(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以及各下属委员会的工作方式。下属委员会按照相关职责经常性了解城乡居民的基本信息和基本需求。不定期研究下属委员会相关工作,听取城乡居民意见建议,协商解决相关题问,定期向居(村)民委员会报告。发挥下属委员会议事平台作用,完善下属委员会议事制度、议事程序,挖倔议事协商议题,打造社区议事协商品牌。
以党建为引领,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者为支撑、以社区志愿者为辅助、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五社联动”社区服务管理机制,积极探索下属委员会社会化工作方式,构建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村)民委员会 下属委员会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体系。逐步扩大社区居民自治范围,提高居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