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两地获批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新疆 跨境电商)
天山网讯(记者 黑宏伟报道)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新疆喀什地区、阿拉山口市位列其中。至此,我区共有包含乌鲁木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在内的3家综试区。
2021年9月8日,一辆“长三角–喀什–突尼斯”跨境电商洲际专线多式联运货车,满载服装鞋帽,在喀什综合保税区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监管方式代码“9710”)业务模式成功申报出口。自治区商务厅供图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跨境电商综合性先行先试城市区域,旨在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打造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商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中国跨境电商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自治区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出台《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方案》。目前,已初步形成以乌鲁木齐综试区为引领,各口岸跨境电商错位发展的雁阵模式。喀什货运包机、阿拉山口公铁联运、霍尔果斯集装箱吊运等多种形式共同发展,助力口岸经济带建设。
2021年10月31日,首列“乌鲁木齐—布达佩斯”跨境电商班列在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完成通关后正式发运,标志着中国(乌鲁木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与匈牙利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双区联动”正式启动。自治区商务厅供图
目前,我区已实现了保税电商、海外仓模式五种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全落地。据统计,我区去年跨境电商进出口20.7亿元,增长152.4%,其中B2B(企业对企业)约占6成。
在开行“数字班列”方面,乌鲁木齐、喀什等地已开行5列跨境电商“数字班列”,目的地包括莫斯科、布达佩斯、阿拉木图、塔什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
2021年7月16日,一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货物从深圳发出,经阿拉山口海关顺利申报放行。自治区商务厅供图
自治区商务部门积极引导企业以周边国家为重点共建共享海外仓、口岸仓,扩大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海外仓布局;依托口岸区位优势,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引进跨境电商龙头企业落地建仓;复制推广经验做法,通过线上培训、线下调研,指导喀什、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等地复制学习前几批综试区经验做法,加快建设“六体系”“两平台”。
自治区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是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打造向西开放高地的重要平台,是推动通道经济向口岸经济转型的重要载体。我区将用足用好国家赋能政策,加快发展口岸跨境电商,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品牌建设,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