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原则上应于2024年达到每人每年600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张欣 欧媚)近日,学前教育法草案提请审议,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8月30日,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刘景就国家在加大学前教育发展的投入方面作出的工作做出答复。
“学前教育为人一生的全面健康发展奠定基础,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乎国计民生,国家始终高度重视,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保障程度。”刘景表示,从财政投入方面看,“十三五”以来,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在各级教育中增幅是最快的,年均增幅达到14.8%,是基础教育年均增幅的2倍。从学前教育自身来看,生均投入水平也几乎翻了一番。
从政策举措上看,教育部注重从“拨款、资助、收费”三个方面一体谋划、系统推进。实现从无到有,明确财政拨款标准。《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各地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原则上应于2024年达到每人每年600元”。《意见》印发标志着公办园的国家基本标准正式出台,统一了口径,统一了标准,明确了完成时限,而且要求凡是以前高于国家标准的不得降低,此举将有力保障公办园的基本运转,确保稳定、可持续的经费来源。
“坚持公益属性,加强收费管理。教育部积极指导各地完善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政策,引导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根据实际的办园成本、市场的供需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遏制过高收费,切实缓解‘入园贵’的问题。”刘景说。
日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意见》指出,到2027年,巩固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力争达到60%以上。各地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原则上应于2024年达到600元/年·人,个别确有困难的地方可延至2025年。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600元的地方不得下调。落实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定期动态调整。
作者:张欣 欧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