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合同管理制度(试行)(医院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单位合法权益,防范各种风险,促进医院经济业务健康发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医院(各科室)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书。医院对外经济业务发生时,原则上各实施科室应以医院名义签订合同并依合同办事,一般标的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设备、物资、维保及服务的采购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应急项目(含后勤设施抢修、医疗仪器设备抢修及信息系统抢修等)的实施可视实际情况延时签订合同。

三、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四、名词定义

医院的合同是指××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与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经济方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包括医院其他方面的合同等。

五、作业内容

(一)合同的订立

1.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医院合同条款一般采用电子文档打印或复印形式签订。

2.医院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参照各类示范文本合同进行签订,若没有示范文本合同可参照,则合同条款中应包含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和对方的名称及住所等合同要素。

3.对外签订合同时,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医院法人代表(院长)或委托代理人(一般指分管院领导、总会计师,需有委托授权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标的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由医院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金额上会议定

4.医院签订的合同必须加盖“××医院”公章或“××医院合同专用章”,否则医院不支持所签订的合同。

5.医院合同内容由两张及两张以上纸张组成的,相关部门需加盖合同骑缝章

6.医院在签订房屋等不动产买卖、赠与合同,重大基建项目承发包合同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公证的合同需由市级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公证手续。

(二)合同的审核与会签

1.各实施科室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和按医院规章制度完成的审批文件、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澄清文件、投标人承诺书、中标通知书、医院党委会议讨论的决议、分管领导权限内批准的报告等要求进行起草合同。

2.医院合同在签订前需经内部审计科室审核,送审和审核流程如下:

(1)合同送审时,实施科室需向内部审计科室提供相关资料,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澄清说明、投标人承诺书、合同书、党委会议讨论决议、分管领导权限内批准的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签订补充合同时,需提供原合同书。并填写“合同审计工作底稿”。

(2)内部审计科室收到送审合同资料后,一般在3-5个工作日内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合同审计意见表”。

(3)合同审核完毕,内部审计部门应将审核结果告知或送达实施科室,并归还送审资料,留存“福泉市中医医院合同送审登记表”。

(三)合同的履行与管理

1.合同签订生效后,医院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权利与义务。若另一当事人出现违约时,实施科室应及时按合同约定条款或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违约方责任,并视违约责任的大小,医院将部分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义务,同时向医院法人及分管院领导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医院确需提前履行义务应按医院相关规定或经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同意才能实施。

3.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准,合同条款中未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价款结清、资料交清、质保期满并无异议、无遗留交涉手续等为准。

4.合同履行过程中,对需要医院支付款项的合同,实施科室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和执行进度建立台账管理;对形成医院收入的合同,实施科室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核对工作。

5.合同履行完毕,各相关科室应认真总结合同履行中存在的纰漏等问题,防止类似情况的再出现。

6.所有签订的合同应进行统一编号,合同编号由实施科室组织机构规范编码、合同拼音第一个字母、年份和合同序列号(三位码表示)组成。例设备科2022年度第3个合同的编号为“SBKHT2022003” ,信息科2022年度第5个合同的编号为“XXKHT2022005”。合同编号统一由内部审计科室编写与提供。若另一当事人同时要求合同编号的,则实行双编号办法。

7.合同签订生效后,医院财务科和实施科室分别对合同进行存档,并由专人做好汇总、分类、保管工作;合同实施科室(单位),应在医院经济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已经签订的经济合同直接送达医院内审科备案;财务科将合同作为原始凭证予以存档;实施科室保存好合同审核、会签流程资料和合同文本,并履行与管理好合同;若该合同涉及审计程序,则内部审计科室应按审计资料存档;存档年限不少于15年。

8.医院办公室、财务科、纪检监察室、内部审计科室对合同保管负有检查与监督权力义务,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

(四)其他规定

1.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实施科室处理纠纷的原则与流程如下:

(1)实施科室应及时向分管院领导和医院法人报告纠纷情况。

(2)实施科室应及时通知财务科,暂时停止一切付款行为。

(3)实施科室应主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资料包括且不限于合同、补充合同、往来文件、信函、文书、图表、电报、交货单、提货单、托运单、验收单、发票、单证、封样、样品、鉴定报告、对方违约证据材料以及其他与纠纷有关资料。

(4)实施科室应及时与医院法律顾问以及有关部门进行咨询,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对工作。

(5)实施科室应坚持原则,维护医院利益,加强与另一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合情合理合法地寻求解决方案。

(6)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经医院有关规定或党组织会议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2.各相关科室应严格按照医院合同管理制度执行,对未按有关规定执行、应当报送相关科室审核与会签;对未报送审核与会签的、未经医院法人或分管院领导批准私自更改或签订合同的相关人员应当追究责任,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有关规定或责任大小赔偿经济损失。

3.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附则

本制度由××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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