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进行合同管理?合同分类及合同管理部门设置(企业的合同管理)
根据法律是否对某类合同赋予了特定名称与特定规则,可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典型合同)与无名合同(非典型合同)。
我国《合同法》分则中列出了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这些在合同法中专门列出的合同,属于“有名合同”。
合同管理应采取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
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在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和所属各单位(主要包括下属各个分公司和驻外机构)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
这样,企业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在规模不大的中小型企业,管理合同可以依照企业部门机构和业务经营范围等,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有利于企业进行合同管理的基础上将合同分门别类进行管理,由本企业将合同类型进行划分。当然,合同标的最好属于同一业务范围,以便有效管理合同。
比如房地产公司,可以将合同按部门划分为:工程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物业合同、人事用工合同等由各部门分管保存。工程部管理工程合同包括土地建设合同、房地产项目开发合同、工程设备采购合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等;销售部门管理有关销售方面的合同;客户服务部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公约等,人事部门可根据企业实际用工情况分为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委托合同等合同。也可以根据合同的特点将合同类型划分得更为详细,比如以技术开发为主的部门,可将技术合同划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又比如房地产公司以合同形式和工程建设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可以将合同根据委托的权限划分,根据管理合同类型的不同,他们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层次和内容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在此基础上,可以把这种提供专业服务的合同在管理中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是全权委托合同。这种管理合同委托关系的层次最高,内容也最广泛。双方在签订全权委托合同以后,工程建设公司将根据管理合同委派以工程部经理为首的工作团队,代表工程建设公司全面行使工程建设管理职责,按照房地产公司的相关标准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检验等一系列事务。在这种委托管理合同下,工程建设公司对整个房地产项目组建人员和施工安排上拥有很大的自主性,只要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房地产公司一般不会干涉工程建设公司的工作安排。
二是协助服务合同。这种合同较上一种合同层次稍低,权限内容相对也小很多。房地产公司与工程建设公司签订协助服务合同以后,工程建设公司将按照合同内容委派执行公司任务的团队协助房地产公司进行施工建设,在具体工作中遵守房地产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听从对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