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恒生电子2019年年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3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议案1-8,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范径武、官晓岚、张晓东等回避议案8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朱女士、顾先生
电 话:0571-28829702
邮 箱:investor@hundsun.com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570 公司简称:恒生电子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口径)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024,009,858.18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指引的规定,先提取10%法定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利润结转,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按以下顺序实施分配方案:
1. 提取10%法定公积金102,400,985.82元。
2.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44,090,75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8,395,740股后的股本1,035,695,0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1.00元(含税),派现总计103,569,501.40元。
3.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44,090,75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8,395,740股后的股本1,035,695,0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4股,合计送红股414,278,006股。
4. 剩余可分配利润部分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金融科技产品与服务提供商,聚焦金融行业,主要面向证券、期货、公募、信托、保险、私募、银行与产业、交易所以及新兴行业等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科技解决方案。在金融数字化转型升级大背景下,公司从流程数字化逐步深入到业务数字化,并不断进行金融科技智能化应用的探索,运用云原生、高性能、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赋能金融机构更好地管理资产、服务客户,帮助客户实现金融数字化转型升级。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及各类平台服务、应用服务、运营服务、数据服务等增值服务收入。
2020年,公司继续优化“6 6”业务结构,完善一站式解决方案,并提炼相应品牌,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2020年公司继续践行“客户第一”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梳理优化战略规划、流程管理、组织人力、产品技术、运营、财务等各项组织管理流程。此外,公司通过了新一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结合公司已有的创新业务子公司激励方案,构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成长分享计划,以优化人才结构和效率。
(二)行业情况说明
1. 金融行业情况。公司服务的对象客户主要为各类金融机构,客户所处的行业情况将间接影响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以公司主要的客户群体券商和基金为例,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20年证券公司整体营收为4484.79亿元,同比增长约24.41%,净利润为1575.34亿元,同比上升约27.98%: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截至2020年底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规模约19.89万亿元,同比上升约34.39%;私募基金管理规模约16.96万亿元,同比上升约23.8%: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从上述证券业与基金业的表现情况看,2020年金融行业整体发展良好,金融机构的总体营收和利润水平继续稳健增长,对公司日常经营具有一定正面影响。
2. 金融监管情况。2020年金融监管从范围到内容都在不断加强。2020年3月,新《证券法》正式施行,开启了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的新征程。以新证券法的施行为起点,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并扩大范围至创业板,推动资本市场改革迈向“深水区”。此外,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借鉴了科创板注册制的运行经验和精神内核。监管机构对各类金融主体的监管也在不断增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基础设施等统筹监管框架有序搭建。
2020年,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举措频出,多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一是取消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的限制,进一步便利了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借鉴国际市场规则,完善债券市场交易和结算机制,为境外投资者提供友好便捷的投资环境。三是包括期货公司、基金公司以及证券公司在内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被取消。众多外资金融机构取得了在华合资金融机构的控股权,如高盛、摩根士丹利、瑞信等取得了合资证券公司的控股权。
3. 技术发展与行业竞争格局。回顾2020年,金融数字化转型全面加速。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如智能客服、智能投研、智能投顾、智能风控等。基于云原生、微服务、分布式架构的系统架构开始在行业内应用。围绕金融科技技术领先的竞争,公司将从基础服务到技术、平台服务、解决方案等方面,努力构筑技术与场景的领先优势。行业格局方面,近年来头部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不断加强金融科技投入,金融机构的个性化和自主可控需求不断增加;业务迎来新的发展热点,如数据和智能业务、FICC业务、保险核心业务、国际化业务等,在这些新领域中恒生需要主动走出舒适圈,重视竞争对手,利用自身优势在新领域中继续寻找公司新的增长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截止2020年12月31日)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截止2020年12月31日)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蔓延,对各行各业都产生了巨大影响。伴随着居家办公、视频会议等远程协作模式在众多企业中的普及,各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速,金融行业也是如此。金融数字化转型升级已经成为行业的充分共识,同时注册制、资管新规、公募投顾等市场改革继续推进,公司及时跟踪市场变化,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在全体恒生人的努力之下,公司实现了业务持续增长,组织持续成长,在产品、技术、运营、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进步。
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同比增长7.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65%。净利润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执行新收入准则,对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收入和定制软件收入,从原来的完工百分比法调整为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保持持续增长。核心产品如集中交易、投资交易、TA、估值、理财销售等继续保持技术水平与客户服务能力领先,基于新一代架构的核心产品也获得客户青睐。在金融数字化转型升级方面,恒生推出了“恒慧投”、“i2”、“O45”等一体化解决方案,获得了市场的充分认可。
收入结构方面,公司的大零售、大资管业务依然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其中大零售业务的财富中台、理财销售等产品线以及大资管业务的估值、资管运营平台、量化交易终端等产品线均取得了较好增长;在创新业务方面,数据业务、财富资管云等业务收入均取得了不错增长。
在建设一流企业方面,公司对战略规划、流程管理、产品技术、运营、财务等组织管理流程进行了梳理和优化,并通过了新一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在价值观方面,公司始终坚持“客户第一”的核心理念,以超越客户期望作为公司一贯追求的目标。
公司主营业务分业务领域情况如下: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下所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和九之说明。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1-018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七次董事会暨2020年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恒生电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董事长彭政纲先生主持了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战略投资委员会工作报告》,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1-020号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1-021号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和关联法人共同认购星鼎基金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回避表决。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1-022号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恒生金融云基地二期项目申请银行贷款授信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主要内容系公司为新建办公大楼二期项目申请建设贷款融资计划,由商业银行融资授信3亿元人民币,采用土地证抵押,按在建工程项目进度分次提款。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主要内容为补选公司独立董事汪祥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1-023号公告。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1-019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为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监事长黄辰立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一致通过,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一致通过,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一致通过,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一致通过。关于本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经营的前提下给予了全体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一致通过,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报酬的议案》,一致通过,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恒生电子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1-020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收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收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参与项目所耗费的时间成本确定。参考上述定价原则,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合计161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2019年度均未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时,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议案的汇报,并事先审阅了公司递交的本次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1-021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每股分配比例及送红股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每股送红股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送红股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面对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和技术潮流,公司需要在巩固原有优势的同时,积极进取,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并时刻保持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因此公司需要做好资金规划,继续保持一定的研发强度,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1,735,522.48元人民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口径)为人民币3,182,970,483.59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并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1,044,090,75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8,395,740股后,以1,035,695,014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3,569,501.40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8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故公司计算现金分红、送转股的总股本基数为扣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票后的数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年度公司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回购金额117,376,268.28元(不含手续费等)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相关比例计算。合并计算后,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20,945,769.68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6.72%。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4,090,75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8,395,740股后,以1,035,695,014股为基数,合计拟送红股414,278,006股。本次送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58,368,76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宜。
二、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1,735,522.4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182,970,483.59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20,945,769.680元,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0年以来,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为代表的金融市场改革开放进程正有序推进,同时金融数字化转型升级已经成为行业的充分共识。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金融科技产品与服务的提供商,将及时跟踪市场变化,积极把握市场机遇,不断推进国际化战略,努力探索新业务领域,不断加强和巩固核心竞争力。
(二) 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聚焦金融行业,主要面向证券、期货、公募、信托、保险、私募、银行与产业、交易所以及新兴行业等9大金融行业提供金融科技全面解决方案,同时积极开拓中前台、数据、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创新解决方案。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为软件产品销售收入以及各类平台服务、应用服务、运营服务、信息和数据服务等其他增值服务收入。
尽管公司取得了一定的领先地位,但面对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和技术潮流,公司需要在巩固原有优势的同时,积极进取,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并时刻保持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因此公司需要做好资金规划,继续保持一定的研发强度,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 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近三年的盈利情况如下:
基于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和改革、对外开放的趋势,以及新兴技术如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不断兴起的潮流,公司需要居安思危,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以继续巩固原有业务并拓展、把握新的市场机遇,因此需要继续投入以保持技术领先地位。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对股东的现金分红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要求执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74.87%。鉴于上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为推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实现战略目标,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公司提出此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需求。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当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研发投入、运营发展等投入,以保持并推进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帮助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因此,本次利润分配后的留存部分将用于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提高公司整体价值,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的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影响,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广大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召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递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所在的金融科技行业对于技术的要求较高,面对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和技术潮流,公司需要在巩固原有优势的同时,积极进取,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并时刻保持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因此公司需要做好资金规划,继续保持一定的研发强度,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基于2020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经营的前提下给予了全体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经营的前提下给予了全体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行业情况、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1-022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法人共同认购南京星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公告
● 投资标的名称:南京星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鼎基金”)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公司”)拟与宁波恒星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星汇”)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参与投资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翌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翌马”)为普通合伙人所设立的星鼎基金。其中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恒星汇认购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杭州翌马认购人民币100万元。
● 因公司部分董事、高管直接或间接持有恒星汇的份额,恒星汇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由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截至本次交易发生时,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恒星汇发生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24,433.11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股东大会的决策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各方(包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如后续因各投资人未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进行认缴出资的缴付,可能会导致总投资金额发生变化及合伙企业设立失败的风险。合伙企业成立后,需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本次投资可能受到行业环境、国家政策、资本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备案失败、投资失败或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恒生电子出于未来投资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开拓公司投资渠道,公司拟与恒星汇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参与投资以杭州翌马为普通合伙人所设立的星鼎基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其中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恒星汇认购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杭州翌马认购人民币100万元。公司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因公司部分董事、高管直接或间接持有恒星汇的份额,恒星汇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与关联法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恒生电子及杭州翌马认购星鼎基金份额所对应的金额,约为6100万元人民币。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恒星汇发生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24,433.11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次交易属于股东大会的决策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宁波恒星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宁波市
普通合伙人:杭州翌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961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关联关系:恒星汇为恒生电子全资子公司杭州翌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的合伙企业。截至目前,公司董事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及高管范径武、傅美英、倪守奇、童晨晖、张晓东、周峰、王锋、屠海雁、姚曼英等直接或间接持有恒星汇的份额,因而构成恒生电子的关联法人。
三、交易对方情况
南京星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为杭州翌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3楼301室
3、法定代表人:蒋剑峰
4、成立日期:2016年10月31日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股东情况: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持有杭州翌马100%的股权。
7、基金业协会备案号:P1071822。
四、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1、基金名称:南京星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编号:待申请。
2、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不超过10100万元。
3、组织形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存续期限:5年
6、基金管理人:杭州翌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年管理费:合伙企业投资期间,合伙企业每年度提取认缴出资总额乘以百分之1(1%)的管理费。合伙企业的退出和延长期(如有),不再收取管理费。
8、收益分配:按整体基金分配,不进行循环投资,优先返回投资本金。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与定价依据
1、交易内容:
(1)根据《南京星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恒生电子、恒星汇、杭州翌马共同出资设立星鼎基金;其中杭州翌马为普通合伙人(GP),恒生电子和恒星汇为有限合伙人(LP)。
(2)全体合伙人总计认缴出资,其中首次出资认缴总额的10%,余下90%认缴款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认缴。
(3)星鼎基金的主要投资标的是与实体产业密切结合的金融科技成长型企业,通过投资与恒生电子形成良性的互动和协同关系,完善公司在金融科技领域的投资布局。
(4)星鼎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杭州翌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合伙人一致同意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5)管理费: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管理费为全体合伙人认缴总额的1%,按年度收取。
(6)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在扣除相应成本、费用后,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协议约定顺序进行分配。
(7)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按出资比例承担有限义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应先以本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版本为准。
2、定价依据:
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本次交易按照出资方式及金额确定各方股权比例,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恒星汇共同投资的企业与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进行了有效的业务合作和协同。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运营决策效率,本次交易将在延续原有的投资思路和原则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和恒星汇的共同投资结构、规范投资流程、保持投资管理的一致性,建立更加有效的投资决策机制。
(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各方(包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如后续因各投资人未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进行认缴出资的缴付,可能会导致总投资金额发生变化及合伙企业设立失败的风险。合伙企业成立后,需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本次投资可能受到行业环境、国家政策、资本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备案失败、投资失败或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并在现有风险控制体系基础上,与各合伙方积极合作推进,认真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最近一年历史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恒生电子与恒星汇之间关联交易的情况为:
2020年5月,浙江惠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瀜网络”)进行股权转让及增资。在该次交易中,恒生电子及恒星汇放弃了股权转让及增资的优先受让权。恒生电子及恒星汇之间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为189.36万元。
2020年7月,公司和恒星汇共同投资设立南京星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恒生电子及恒星汇之间构成了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为18000万元,详见2020-042号公告。
2021年4月,惠瀜网络进行股权转让。在该次交易中,恒星汇将其持有的惠瀜网络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星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恒生电子及恒星汇之间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为143.75万元。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最近一年恒生电子与恒星汇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法人共同认购南京星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公司的4名独立董事事先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议案的汇报,并事先审阅了公司递交的本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既定的业务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有助于公司寻找金融科技生态圈优质投资标的,进一步扩大延伸公司业务领域,完善公司战略版图。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各方以相同价格投资入股,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对本次关联交易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既定的业务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有助于公司寻找金融科技生态圈优质投资标的,进一步扩大延伸公司业务领域,完善公司战略版图。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各方以相同价格投资入股,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