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提高议事和决策效率,充分发挥总经理办公会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确保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总经理履行职务的主要形式,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当职务的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及议题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总经理职权范围的规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是:
一、组织实施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二、研究、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三、拟订公司发展规划和重大资本运营方案;
四、拟订公司分立、合并、组织形式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五、拟订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六、拟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八、组织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内部改革方案,制定公司员工招聘、调整方案,公司员工录用、调动、晋级、工资、福利和奖惩方案,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九、拟订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在获得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负责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日常运行,组织制定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实施风险管理、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十一、制订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十二、董事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三、其他需要讨论的重要议题。
第三章 会议的召开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或由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或相当职务的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 综合财务部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组织筹备、会议议题的收集、会议通知的下发等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存档和形成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由相关部门提出,综合财务部负责收集,请示总经理后综合安排。总经理办公会组成成员也可根据分管工作提出议题。重要议题应先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或议案,经分管领导审查后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必要时先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统一意见,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有关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事先听取和征求工会组织、职工代表的意见。
第九条 凡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提交议题的部门或人员应事先进行充分准备,制订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第十条 凡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材料,一般应至少提前1天发给应到会人员。涉及重要方案、经营方针、计划、规划等重大问题,一般应至少提前3 天将通知和有关资料送达与会人员。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对所议事项有不同意见时,需实行表决制,出席会议人员必须做出明确的同意、反对和弃权的表决意见。同意票数达到出席会议成员80%(含)的即为通过。若同意票数和反对票数相同时,以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意见为准。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在研究公司经营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听取和尊重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五章 会议纪律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出席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凡涉及会议成员本人、亲属等个人利益以及其它应回避的问题时,会议相关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决定和决定形成的过程等必须严格保密,违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 决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由综合财务部负责起草,会议纪要一般应在会后3天内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主持人签发。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实施情况要及时向总经理报告或向综合财务部反馈;综合财务部负责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进行督促、检查,有关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汇报。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