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实施的控制
施工合同实施的控制
(1)合同目标的控制
施工合同目标控制是指合同定义的三大目标,即建设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成本三大目标,承包商的合同责任是达到这三大目标的要求,保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的圆满完成。
(2)合同实施的控制
合同实施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承包商除了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外,还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清洁和工程保护等负责。同时承包商有权获得合同实施中必需的工作条件。如:具备必需的图纸、指令、场地和道路;要求现场工程师公平、正确地解释合同,以及及时、如数地获得工程付款;有权选择科学、合理的施工实施方案;有权对业主和现场工程师违约的索赔要求等。这一切都必须通过合同控制来实现。
合同控制的特点是具有动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合同实施常常受到外界干扰.使其偏离目标,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合同目标也在不断的变化,如不断出现的合同变更,使工期、质量、成本发生变化,从而使合同双方的责任与权益也要发生变化。因此,合同实施的控制就必须是动态的,合同实施是随着变化的情况不断进行调整。
承包商的合同控制不仅针对与业主之间的工程承包合同,而且还包括与总合同相关的其他台同,如分包合同、供应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等,并且还包括总合同与各分合同、各分合同之问的协调控制。
通过合同实施的控制可以使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协调一致,形成一个有序的项目管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