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弱电工程维保合同模板,可以直接使用(弱电智能化维保方案)
**系统维保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尊重、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系统维护保养有关事宜,签定如下维护保养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服务内容、范围、工作界面
1、为了保证维护保养的质量、控制维护保养的成本,甲方委托乙方对 系统维护保养。即: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甲方支付维护保养服务费用并承担故障修复所需配件和材料的费用。
2、乙方进行维护保养的内容主要为:检修系统线路、设备清洁、检查设备运行和系统功能是否正常等工作。
3、当甲方弱电系统遇到较严重的突发故障时,乙方要立即做出响应,派遣专业技术人员电话联系确定故障类型,在随后的4小时内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根据实际情况,乙方会提出最佳应急方案,并在最短时间内给于修复。
4、原则上乙方提供维保服务后应使系统和设备按目前(合同签订时)现有运行水平和功能正常运行,如甲方有其它方面的要求,可另行协商。乙方为甲方弱电系统的2个子系统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弱电系统维护保养是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系统的的各部分设备正常运转,达到各项技术指标。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利向乙方提出系统维保上的意见和建议。
(2)甲方有权利监督和提出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合理要求让乙方改之。
(3)在乙方未能及时完成该期的维保任务时,甲方可拒绝支付此期的维保费用直至任务完成或者终止合同。
(4)甲方应协调乙方在维护保养工作现场的配合事宜,确保维护保养工作的顺利进行。
(5)为了使乙方快速的判断故障,确保甲方弱电系统正常运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系统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原理图、安装软件等相关技术资料和系统的布线、接线、装配图纸和验收资料。
(6)甲方应定期结算配件和材料费用,并按期支付维护保养费用。
(7)甲方应指派专业操作人员,按操作规范,正确操作弱电系统。
(8)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维护不到位、设备故障不能及时排除、维护人员反应速度不及时等现象进行监督。如事实成立,甲方有权利以扣除维护费用的形式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2、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在执行维保的过程中有权向甲方提出与乙方维保有关的、合理的配合与协助。同时,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听取甲方的意见。
(2)乙方在维修保养中发现设备有人为破坏(故意损坏和明显的原则性操作错误)和自然损坏(洪水、地震、火灾等人力所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须通知甲方确认并且马上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应有损坏设备的型号、名称、价格和损坏的原因)。
(3)乙方有权利对甲方操作中不符合要求的做法提出书面意见,甲方应参照执行。
(4)在签定协议后,乙方保证对弱电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建立健全完善的客户系统档案,以便合理的、科学的管理甲方弱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并为定期科学管理、维护保养设备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
(5)在维保协议签定后,乙方应派1人为接口人,处理日常发生的简单故障、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有关的系统维护工作的联系等。乙方每月两次需派技术人员对各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维护。
(6)乙方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对所有弱电设备进行技术支撑和维护。
(7)乙方参与维护保养的技术人员是通过严格按技术培训的专业人员,具备了熟练的操作技术,保证能为甲方提供快捷的、高质量的维护保养服务,并备有维护保养时所需的常规配件。
(8)乙方每季度对弱电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功能和性能的测试,结合甲方弱电系统档案资料做出一份完善的系统现状及维护保养报告。
第三条 维护保养时间
本次 系统维护保养协议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第四条 维护费用及支付方式:
1、维保费用
经友好协商,乙方一年度的维保费用为 元整。
(人民币大写: 整)
2、其中对于弱电系统维护单次人民币300元以下(含300元)的设备、材料损坏,乙方承担该设备、材料更换、安装、调试费用。对于弱电系统维护单次人民币300元以上的设备、材料(依据市场价)损坏,甲方承担该类设备安装、调试费用,设备、材料更换费由甲方支付。结算费用不进行累计计费,单个设备、单个项目维护等费用单独计费(累计费用超过3000元、或者累计时间3个月,可以申请支付)。
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非违约方)声明另一方(违约方)违约并提供上述违约事实的证明且该违约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则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有权在不终止本协议的情况下,终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违约方应在收到上述声明及证明之后30日内就违约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
2、如果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非违约方发生任何费用,开支额外责任或遭受任何损失,则违约方应就该等费用,开支责任和损失,包括已付、应付、或未付的利息,给于非违约方补偿,在本协议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后,本条款仍将继续有效。
3、如果任何一方未就对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提出任何权力主张,并不构成该方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默认。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对于任何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其最大努力通过相互协商及调解解决。如果争议协商不成,争取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如果不可抗事件致使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转让、转卖或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3、设备和主材以原设计、竣工资料及交办接书为界定依据。
4、协议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12个月整。有效期满本协议自动失效。
5、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将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效力。
6、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进一步深入探讨解决,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及其附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只有在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修改或变更。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