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背景下,法官教你合同纠纷处理与风险防范(民法典对合同纠纷怎么办)
走进《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2020年12月30日,最高院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制定,急用先行、重点推进”原则发布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也涉及物权、建筑工程合同等方面。在现代企业的规范治理要求下,所有的业务都应当订立合同,合同的重要性勿庸质疑。在民法典背景下,实务中如何做好合同纠纷的预防和管控尤为重要。
企业法务沙龙
由虹梅司法所和漕河泾开发区法治共建委员会主办的“民法典背景下法官教你合同纠纷处理与风险防范”企业法务沙龙日前举行,邀请来徐汇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为漕河泾开发区的企业法务工作者们深度解读民法典合同编的一些重要变化。
在活动前半部分,徐汇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王嘉骏法官,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重大调整讲起,结合实际案例解读了民法典合同编里涉及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解除等各个方面的关键点,及租赁合同、保理合同等典型合同,分享了民法典物权编商事部分的重大修改和完善。
主题分享环节结束后,徐汇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王嘉骏法官、徐汇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高霄雷法官,还与来到现场的近50名企业法务负责人进行了答疑交流。事实上,沙龙活动报名期间就同步征集了各个企业在合同纠纷领域关注的实务问题,王嘉骏法官也在主题分享环节进行了针对性的解读,不过互动环节气氛还是十分热烈,大家的提问一个接一个,涉及抵押权的顺序、建设工程里的优先权和抵押权冲突、债务人第三人履行、破产清偿等多个方面,以及新鲜出炉的民法典第一批司法解释中的相关内容,两位法官逐个进行解答。
本次法务沙龙是漕河泾开发区法治共建委员会成立以来的第一次活动。在2020年12月10日举行的第三届漕河泾开发区法治论坛上,由虹梅街道、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共同发起的“漕河泾开发区法治共建委员会”正式成立。这一聚集了区内企业、本市法律专业机构以及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等的法治共建专业委员会,旨在营造品质化、前瞻化营商环境,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推动法治建设,为赋能企业治理、提升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虹梅街道
编辑:陈思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