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济承包合同中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指标考核细则(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2.项目经济承包合同中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指标考核细则

2.1项目经济承包合同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分解

(1)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事故率不超过3‰。

(2)确保每月施工安全检查和评价达优良等级;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

(3)确保每月文明施工检查和评价达优良标准。

(4)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检查合格率100%。新工人教育达100%,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安装率100%,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和检查验收率达100%,安全防护“三宝”利用率达100%。

2.2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

按每月考核实现文明施工及安全目标时,奖励项目经理( )元,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按80%计取。

2)年终考核实现文明施工及安全目标时,奖励项目经理年收入的( )%,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按20%计取。

(2)惩罚办法

1)对随意拆毁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不采取处罚措施的项目管理人员罚款( )元。

2)工程已开工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没审批,对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罚款( )元。

3)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收到《停工整改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对工程项目经理罚款( )元;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对工程项目施工员罚款( )元。

4)对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不采取制止纠正措施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 )元。

5)起重设备安装、脚手架、模板搭设、基坑支护、施工临时用电无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无安全技术交底、使用前未经验收,对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和技术负责人处以每人( )元罚款。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文明施工的,罚项目经理、施工员( )元。

7)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或挪作它用的,罚项目经理、施工员( )元。

8)公司内检查中达不到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等级时,处以项目经理( )元罚款。

9)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项目班子每人罚款( )元。

10)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项目班子每人罚款( )元。

11)发生死亡事故,项目班子每人罚款( )元。项目经理免职。

12)对火灾损失1万元以下时,罚项目经理兑现奖的10%-20%,对火灾损失1万元以下时,罚项目经理全部兑现奖。

13)对下列情况之一时,对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班子成员加倍罚款:A、违章指挥;B、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C、接到《停工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又发生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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