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内部控制之科研业务费控制(一)(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公立医院内部控制之科研业务费控制(一)(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医院高质量发展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都把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以加强医院的学科建设,保证其创新增效和持续发展,该指标等于本年度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同期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00。

2021年7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业务费控制就成为医院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材料费控制。要判断购置的材料是否全部用于项目(课题)研究支出,材料结存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本项目(课题)的材料使用量是否与其经费购置的材料数量一致,是否使用了其他项目(课题)的结存材料,是否有结余,结余如何处置,因为项目(课题)验收时只关注结余资金的数量和用途,对于材料结余这块儿是一个盲区。

二、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控制重点:

一是要关注是否列支项目(课题)执行期外发生的支出(合同签署日期等)、是否存在明显与项目(课题)无关的测试化验加工支出,要防止出现本项目经费已经支付完毕,但是验收时没有测试化验加工结果的现象;

二是如果委托测试单位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存在利益关联关系,应披露交易价格公允性;

三是关注检验、测试、化验、加工承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收费是否公允;

四是委托外单位测试应有委托合同、结算清单、发票、测试结果报告或者加工验收记录、测试单位资质证明等;

五是在课题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内进行测试化验加工,测试化验加工部门应为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并有内部委托协议、内部结算的有关规定和结算凭证、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且按照成本结算;

六是不能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名义分立任务,变相转拨经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用;

七是测试化验加工内容与研究任务相关性较小,收费标准远高于公允水平,测试化验次数或者进行时点的合理性不充分;

八是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关注是否存在非银行转账方式结算,资金实际流向是否与开具发票单位一致;

九是在医院内部进行检查检验测试的,需要通过内部转账形式完成记账核算,不能采取先到门诊交费,再拿票据到财务报账获得现金的方式结算,防止舞弊。

三、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直接使用的相关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

编制及评估重点:

一是说明直接使用的相关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在项目(课题)研究任务中的作用、预计运行时间以及所消耗的燃料动力价格等测算参数、分摊依据、测算方法等;

二是消耗数量是否超出课题任务目标需要,单价与同行业公允价格比较的合理性,例如,某煤炭企业科研申报的科研用煤数量远远超过课题目标需要的原煤消耗量,有企业生产用煤列支项目(课题)经费的嫌疑。

控制重点:

一是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直接使用的相关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应按照相关仪器、科学装置等实际运行时间和所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当期价格进行计算;

二是与研究任务相关的科学考察、野外实验勘探等发生的车、船、航空器的燃油费用,若能够提供实际使用记录可在本科目列支;单位包车发生的燃油费用,如果包车合同单独说明由承担单位负担的,在差旅费科目列支;本科目不得列支个人车辆燃油费;

三是实验室日常运行所需的水、电、气、暖等支出不能在本科目中列支,应在间接费用中列支;

四是该科目只能列支,不能计提,要防止在足额计提管理费的前提下直接计提燃料动力费等;要杜绝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在收到项目资金时,从燃料动力费科目一次性计提水、电、气、暖等费用,燃料动力费科目无余额。

总之,科研业务费的控制要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转拨经费,如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等名义将部分科研任务外包等。要严格控制项目(课题)执行期外发生的支出,要严格控制与项目(课题)研究无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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