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织金:对村集体合作社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村集体合作社资金管理办法)
“杨某违反廉洁纪律,在采购某文化园项目器材物资过程中,虚列采购支出套取项目资金1万余元,最终杨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毕节市织金县自强乡支东村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乡纪委书记现场宣读对支东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某的处分决定。
今年以来,织金县纪委监委聚焦村级合作社资金管理,紧盯资金运行、管理、使用、报账等关键环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全县530余个村集体合作社开展资金管理不规范“小切口”专项整治,深挖问题背后的“责风腐”。截至4月底,监督发现问题线索13件,立案8件8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
为找准监督着力点,县纪委监委对近年来查处案件、信访举报线索、巡察反馈问题等进行大起底,围绕资金管理不到位、报账不规范、套取国家资金、贪污挪用村集体资金、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等5个方面监督重点,梳理细化15项监督清单,为专项整治提供“标靶”。
整合“室组地”和驻地监督力量,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成立联合监督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直插一线,对照监督清单,通过调阅凭证、实地走访、数据比对等深挖细查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公款私存、虚假列支、贪污侵占等问题。
针对专项整治发现问题,通过集中分析研判后,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常态化跟进督导推动抓实问题整改。
(毕节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