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协:理顺学会党建管理机制 发挥科技社团党组织引领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重要要求,明确中国科协作为参加单位承担此项任务,这是举科协系统“一体两翼”之力同题共答的时代课题。为更好发挥学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思想引领和组织保障作用,从2023年4月下旬开始,江西省科协围绕理顺学会党建管理机制进行了专题调研。针对调研情况,省科协陆续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省本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中同步检查党建工作的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理顺学会党建管理机制若干措施》《学会党支部换届(成立)审核流程及清单》等文件,进一步理顺学会党建管理机制,规范党建基础工作,促进党建质量提升。
明确学会党支部配备要求
推动党支部书记按要求配置。明确规定省级学会原则上由党员理事长兼任学会党支部书记,确不能兼任的,需说明原因,并由学会其他负责人中的正式党员兼任。对非学会负责人兼任党支部书记的学会进行调整。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明确规定省级学会党支部成立或换届时,须落实学会党支部班子成员与理事会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选优配强学会党支部领导班子,打造一支过硬的党建领导队伍。推动学会单独建立党支部。按照有3名正式党员即可成立党支部的要求,指导推动联合党支部单独建立党支部。
推动学会党支部更好履职
推动履行学会党建工作职责。围绕学会党建工作职责为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会员、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六个方面职责,采取年初印发工作要点、年底开展考核、平时组织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学会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学会履行好党建工作职责。明确学会党支部议事程序。明确省级学会党支部对学会各项工作是否符合党的方针路线等进行政治方向前置把关,对任何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进行否决。学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在决策前需征求学会党支部意见;党支部书记应列席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参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范学会党支部有关制度。学会党支部会议原则上可以与理事长办公会、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同一时间段前后召开。建立学会党支部议事制度,明确议事规则,促进学会党支部工作规范有序。
规范学会党建管理
规范党支部换届程序。加强对省级学会党支部书记前置审核把关;规范省级学会党支部换届工作流程,提供相关文件模板,便于学会操作参考。实行党支部书记述职制度。每年年底采取现场述职或书面述职的方式,组织各省级学会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压实党建工作责任。量化考核学会党建工作。在学会年检时,采取查阅纸质材料、互联网大数据搜索相结合方式同步对党建工作量化考核,确定等级,引导激励学会根据“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原则,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学会党组织活动,接受教育、发挥作用。健全学会退出机制。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委对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部署要求,建立学会退出机制。
加强学会党支部“三化”建设
深入开展“党建强会”行动。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构建以“党建”带“会建”的工作格局;结合科技社团属性特点,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新模式,打造“党建 科创”“党建 科普”等科技特征明显的党建品牌,在科技活动中注入党建基因,在党建活动中彰显科技价值。建立党建活动场所。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和“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简朴实用”的原则,对党员活动室进行规范布置。推广使用信息化平台。引导和督促学会党支部按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及时完善和更新平台信息。
提升学会党务干部能力水平
建立与外省科协组织常态化交流机制。每年组织1-2次学会党支部书记、学会负责人赴外省学习调研活动,学习他山之石,借鉴先进经验。加强学会党支部之间的交流。鼓励省内学会党支部之间、省内学会党支部与外省学会党支部之间开展交流联络,实现科技资源高效对接互动。加强对学会党务干部的培训。每年举办省级学会秘书长(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提升学会党务干部业务工作水平。保持党务队伍稳定。在选优配强和培养使用的基础上,想方设法留住人才,保持党务工作者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延续性;关心关爱党务工作者,特别是要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营造安心、放心、尽心干事业的浓厚氛围。(胡海花)
来源:江西省科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