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进一步严格差旅费和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

甘资党组发〔2019〕18号

各管理单位,各市州自然资源局,甘肃矿区、兰州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近期,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解释的通知》(甘财行〔2019〕14号),对省级党政机关出差就餐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规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印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甘纪自然资建字〔2019〕3号),对厅党组和管理单位在公务接待中需要重点把握的问题进行了明确。 现就进一步严格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差旅费和公务接待管理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差旅费管理

各级要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出差活动,严禁以公务出差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就餐要按照《关于<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解释的通知》(甘财行〔2019〕14号)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

二、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管理

各级公务接待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共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国土资党组发〔2018〕8号)明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格规范接待程序,严禁违反审批程序擅自开展公务接待,严禁随意扩大接待范围,严禁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严禁超标准接待。接待工作中涉及出差人员就餐问题的要按照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印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书》(甘纪自然资建字〔2019〕3号)明确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

三、严肃纪律要求

进一步严格差旅费和公务接待管理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从严从紧抓作风的具体行动,各级要高度重视,强化刚性约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相关制度规定,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要加强对本级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接待和报销差旅费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建议书》

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中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党组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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