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下)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上)
(二)关于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续修复净化建设政治生态方面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修复净化建设云南政治生态。
(1)深化“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认清云南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建设的形势任务。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认识,深化对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余毒影响的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云南政治生态面临的形势任务,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聚焦清除云南政治生态的污染源、污染底泥、污染因子,严肃查处了一批省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削减存量、遏制增量。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立案93件,其中省管干部77件,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全面分析研判2018年以来全省查办省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集中通报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
(2)全面落实省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制度,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省委主要领导谈话提醒制度,省委主要领导及时与省委常委班子成员、州(市)党委书记、省直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批评提醒;压紧压实省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省管干部立案审查调查、采取留置措施前,由分管联系省领导对其开展教育引导和谈心谈话;坚持和完善省委常委带队实地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解决“只‘挂名’不到场”的问题,为全省上下起好示范表率作用。
(3)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变,持续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效。认真组织对“八个坚决肃清”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作出评估。对全省近三年来查办的政治攀附、“圈子文化”、政治骗子、江湖术士等方面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印发《关于攀附秦光荣典型案例的通报》,拍摄制作《开尔行贿记》等重点专题片,督促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清流毒云南在行动》等警示教育专题片,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认真总结保山市“乔曾王”案的深刻教训,印发《关于“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涉案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净化一方,推进区域性政治生态大起底和全面修复净化,一个区域一个区域、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深化“蹲点式”调研监督,深入开展省属国有企业专项整治,立案查处了云南机场集团、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持续推动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转让等全部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电子交易、公开透明、在线监管,从制度层面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加强领导干部执行政商关系负面清单情况重点检查,斩断利益输送渠道,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扎实深入开展两批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着力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省干警主动投案436人,立案审查调查涉嫌违纪违法干警1933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处分干警9164人。
(4)做深做实案件查办“通篇文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贯彻“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坚持政治规矩、政治生活、政治文化一体建设,教育、惩治、制度一体推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一体落实。围绕做好案件查办“通篇文章”,摒弃单纯的办案思维,注重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整体提升案件查办的质量和综合效果。探索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持续形成“不敢腐”的震慑。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7499件,立案1100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149人。健全以案建制度、以案强监管、以案改作风、以案促治理的工作机制,采取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措施,督促案发地区和单位以典型案例为镜鉴,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共建共创,深入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清廉单元”建设,努力营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良好环境。
2.坚守政治监督职责定位,创新监督方式,着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质量水平。
(1)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建立落实工作建议书机制,由省纪委监委牵头,梳理汇总省级班子及其成员分管联系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治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工作建议书,作为省级班子成员向分管联系部门提醒谈话的参考依据和工作建议,强化对省级班子及其成员和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修订州(市)、省属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专题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度,采取“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交叉式”检查等方式,增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以中央巡视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制定《省委2021年巡视巡察工作要点》,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政治上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开展十届省委第十三轮、第十四轮巡视,共对4个州(市)、12个县(市、区)和14个省直部门(单位)、6户省属国有企业进行巡视“回头看”。制定《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意见》,建立落实巡察工作省直联系点制度,积极探索上下联动的途径和方式,整体提升巡视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充分发挥好利剑作用。
(2)坚持从政治纪律查起,查处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监督的重要论述作为学习重点,坚守政治监督的根本定位,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维护政治纪律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从政治纪律查起”具体化,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搞政治敷衍、浮萍式落实,破坏全国疫情防控大局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瑞丽市“3·29”、“7·04”疫情防控严重失职失责问题,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文化古迹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政绩观存在偏差,只利用不保护、只挂牌不尽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翁丁“2·14”火灾6个责任单位、19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认真总结统计造假、毁林种茶等教训,从“小切口”入手,督促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毁林种茶等典型问题进行“复盘”,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从政治纪律查起”的要求,找准政治监督的着力点。将政治监督与审查调查深度融合。纪律审查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从政治上分析问题、研判定性,坚决有效纠正各类政治问题和偏差,对涉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线索和重要案件优先处置和查办,以政治监督引领案件查办。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11件。
(3)增强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坚决防止“以办案论英雄”的倾向。深入落实政治生态分析评估等工作机制,定期收集由审查调查对象自书的任职期间所在地区或部门政治生态分析情况报告,作出分析研判。深化运用“2 1 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机制,结合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等发现问题,选取部分州(市)和省直部门开展蹲点调研,进行政治生态“画像”,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系统剖析问题形成机理、科学研判发展规律,推动问题解决,总结经验做法,提出对策建议,发挥监督治理效能。对近年来省管干部函询、面询情况进行排查,对多次函询、面询后又被立案查处查实的典型案例进行复盘,深入分析函询、面询不深不细的问题,查找工作短板;对函询、面询工作质量较低的承办部门发出提示预警函,促进工作严深细实。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交叉互查、“推磨式”检查、“飞行点穴式”检查等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力度,相继在各级各类媒体公开曝光5批次28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做到节日期间“通报在线”、“曝光在线”。探索与公安机关建立“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快查快处工作机制,连续15天进行集中通报曝光,通报15期63起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涉及党员、公职人员63人,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建立协作配合、通报曝光的常态化机制。今年以来,16个州(市)纪委监委共通报曝光79期266人,129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共通报曝光356期579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8135人次。全面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建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台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召开196次澄清正名会,对202人的诬告陷害问题进行了澄清正名,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精气神。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平台、三机制”专项监督,集中整治“烂尾楼”、中介组织“乱象”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整合各类监督资源,持续推进“红白榜”等监督机制常态化、长效化。
(4)探索推行多级联动、“室组地”联合等工作机制,以“动车组”模式提升监督效能。深化落实《省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州(市)纪委监委领导和监督的意见(试行)》等制度,以换届工作为契机,选优配强州(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推动州(市)纪委监委解决空编问题,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采取派员督导、听取汇报、审核把关等形式,加强对州(市)纪委监委履行职责、实施问责、案件查办等工作的督促指导,整体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效能。全面落实省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定性定量考核、“红白榜”通报等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派的优势”、“驻的权威”,促进派驻机构履职尽责。全面推行上级纪委监委以“小巡视”方式对下级纪委监委工作和班子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监督,及时向州(市)纪委监委反馈有关情况,跟踪抓好督促问效。探索推行“2 1 1”、“1 3 N X”等联动工作机制,整合省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州(市)纪委监委工作力量抓好重点案件查办,以“动车组”模式破解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中的复杂问题。贯彻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协助配合及“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优化整合办案力量,实现多地、多级、多部门联动监督、联合办案。
(5)坚持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着力锻造具有鲜明辨识度和贡献率的“云纪铁军”。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主线,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塑形铸魂、打造具有鲜明特质“云纪铁军”为目标,以开展“以案为鉴、正风肃纪、锻造铁军”警示教育为载体,持续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业务技能、纪律规矩、作风形象等方面教育;按照“工作就是学习、实战就是培训”的理念,探索派驻机构整建制参与专案等形式开展集成作战,“点训”100名综合素质高、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采取辨析式业务知识“每月一测试”、举办案管业务培训研讨会、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及“审理小课堂”培训等方式,着力建设一支高质素、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从严从实抓管理,今年年初,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暨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以反面典型为镜鉴,以正面典型为榜样,激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县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全覆盖。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制度》、《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员工作办法》,实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情况月报及零报告制度,相关情况纳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
3.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全面落实为基层减负系列措施,着力解决文多会多督检考多的问题。省委召开省级五机关秘书长联席会议暨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优化调整省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做好2021年为基层减负工作主要措施及分工方案》,统筹推进全省基层减负工作。按照减数量、减人员、减议程、减时长、减篇幅“五减”要求,制定《云南省2021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出台《云南省关于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月监测、季调度、年考核”制度,加强文件会议及督检考监管,对年度督查检查考核、文件会议等实行计划管理。省“四办”加强统筹协调,坚决杜绝领导干部调研中的形式主义。采取在16个州(市)召开现场办公会等方式,一线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推动落实、促进发展。责成省残联、省交通运输厅、省交投集团、省林业和草原局认真抓好中央巡视指出问题的整改,引以为戒,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全面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着力解决决策脱离实际的问题。深刻剖析个别项目决策程序、专家论证、资金投入等方面存在问题和教训,强化重大项目前期调研、可行性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增强决策可行性;规范和深化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健全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听证制度,提高决策科学性;全面落实决策实施后评估机制,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效益、质量、社会效果等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估;严格实行责任到人、记录在案、问题倒查的决策事项终身负责制,压紧压实项目的监督管理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组织对《政府投资条例》、《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调研,采用自检自查和实地调研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解决;持续优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功能,基本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服务监管。
(3)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广大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完善“信、访、电、网”立体受理体系,不断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充分运用检举举报平台,每月定期抽查各级各部门信访举报件受理、办理、处置等情况,做到流转可查询、办理可监督、结果可追溯。以打好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攻坚战为突破口,对昆明空港经济区违建拆除等重点群体和中央信访联席办通报的重点案件,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化解工作,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办结率达91.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督促西双版纳州、昭通市妥善解决好橄榄坝库区和白鹤滩水电站移民安置问题。橄榄坝库区移民搬迁安置有序推进,白鹤滩水电站移民搬迁已于今年3月顺利完成,电站首批机组已如期投产发电。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解决班子凝聚力创造力还有不足的问题。
(1)以省委换届为契机,着力加强省委班子建设。省委常委班子带头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能力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切实增强省委常委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印发《省委常委班子成员领衔调研实施方案》,省委主要领导带头,就疫情防控、强边固防、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城乡建设等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摸清实情、推动落实、促进发展。结合2021年省委和州(市)党委集中换届,持续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调研分析研判工作,常态化掌握一批厅处级优秀干部,着力选拔政治上强、善于开拓创新、领导水平和专业素养高、经过重大斗争考验的优秀干部担任党政正职,为省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州(市)领导班子换届等做好干部储备工作。
(2)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着力提升议事决策水平。把民主集中制列入省委常委会日常学习内容,使省委常委熟知规矩、掌握方法。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确保省委常委班子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着眼于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在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省委主要领导带头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坚持末位表态,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系统梳理全年工作重点,研究制定《省委常委会会议2021年议题计划》,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科学合理安排议题,切实提高议事决策的质量水平。适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列席省委常委会会议,扩大知情权、参与权。
(3)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坚持把“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作为2021年基层党建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让广大党员干部经常接受政治体检。省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为普通党员作出示范。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督促提醒机制,省委组织部加强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党组织及时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把“严”和“实”贯穿民主生活会全过程,高质量开好省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特别是今年4月21日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常委班子成员围绕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深入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有辣味,触及思想、触动灵魂,较好地推动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促进了工作落实。
2.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着力补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短板。
(1)全面实施“三个工程”,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并结合今年开展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覆盖调研工作,同步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实施年轻干部工程,出台《云南省年轻干部跨地区、跨条块、跨领域交流任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切实提高年轻干部在同职级干部中的比例。实施少数民族干部工程,强化少数民族干部发现储备和交流培养工作,在各级班子中配备适当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实施专业干部工程。坚持每年实施干部专业能力提升“521”计划,省级层面每年选派500名左右厅级干部出省开展专业化培训,选派2000名左右省直机关处级干部到省级培训机构专题研修,选派10000名左右基层干部到省级培训机构集中开展专业化培训。今年以来,已选派287名厅级干部出省开展专业化培训,选派5990名基层干部到省级培训机构开展专业化培训。推进选派干部出省挂职工作,计划组织200余名优秀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和上海市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深入实施“党政青苗人才”专项计划,针对全省经济金融、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自贸区建设等专业人才缺乏实际,2021年计划面向国内知名高校定向招录一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的优秀毕业生。
(2)全面优化引才、育才、用才环境,着力解决“高精尖缺”人才匮乏问题。将2021年确定为“云南人才环境提升年”,全面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党管人才责任。对70多个人才计划项目进行摸底排查,扎实推进人才计划优化整合。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制定《云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21—2030年)》、《关于在昆高等院校和医疗卫生机构扩大用人自主权试点工作的意见》、《云南省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措施,抓紧筹备“第六届云南国际人才交流会”,努力把云南的良好生态和优美环境转化成集聚高端人才的优势。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申报评审工作,鼓励支持各级各类用人主体积极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云南省10人上榜。做好新设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遴选推荐,组织实施中国博士后科技服务团云南行、博士后学术交流等活动。加快落实省政府与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签订的省院省校战略合作协议有关内容,进一步承办好省院、省校合作人才培训项目工作。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办“创业导师及海外赤子助力乡村振兴怒江行活动”,签订落实滇粤人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3)及时纠正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推进问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以昆明市五华区问责泛化、简单化案例为镜鉴,开展对各问责主体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效果评估,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精准规范问责的意见》,推进执纪问责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研究制定《推动问责工作高质量发展方案(2021年度)》,成立省纪委监委问责工作会审组,加强对问责案件的审核把关,及时纠正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将典型问责案件评查工作纳入年度案件评查工作;举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专题业务培训班,整体提高问责工作水平;组建“问责业务人才库”,公示了第一批人才库79人名单。定期分析全省问责情况,加强对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问责事项的审核把关和指导,以问责的精准化、规范化激发党员干部勇担当、善作为的精气神。
3.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不强的问题。
(1)以模范机关达标创建为抓手,推进机关党建提质增效。省委先后召开全省组织部长会、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等会议,对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主要领导在全省组织部长会上,专门就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印发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方案和重点项目清单,配套印发州(市)、省直单位、国有企业、公办高校、民办高校党委(党组)书记及州、县教育工委书记2021年抓基层党建工作6类责任清单,分类别具体指导,分领域系统推进基层党建。召开全省机关党的工作会议,聚焦机关党建重点任务项目化、基层党建标准化、日常工作常规化、考核评价刚性化,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评选工作和“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对全省垂直管理系统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推动机关党建上下联动。省委领导集体约谈10家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推动存在问题整改。结合省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调研分析研判情况,及时调整部分省直部门党组书记或分管党建工作负责同志,进一步强化省直部门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2)以网格化治理为目标,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全覆盖。探索“党组织+”模式,接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乡村治理,不断提升产业发展组织化、劳务输出组织化、后续帮扶组织化、思想引领组织化、文明生活组织化水平。召开州(市)党委组织部部长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述职评议会,完成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28272名,督促各州(市)继续巩固拓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成果。圆满完成乡镇党委换届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党组织在城乡基层的领导得到有力加强。在“云岭先锋”平台上线运行“四议两公开”管理系统,提高党员群众知晓率。推动基层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切实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组织实施2021年城市基层党建“书记领航”项目,已筛选确定全国、全省示范市党委书记领航项目。全面启动实施县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在全省开展城市基层党建全域提升行动,推动领域党建全面融入、小区党建全面覆盖、网格治理全面深化、基础保障全面提升。
(3)全面加强各领域各行业党的建设,切实消除“两新”组织党建空白点。针对国企、高校党建工作弱化虚化问题,建立省委组织部与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工作联动机制,及时分析、研判、协商党建工作相关事宜,开展高校“一流党建”和中小学“云岭红烛·育人先锋”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开展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一企一策”建设和“一企一品牌”创建,不断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走深走实,着力解决工作弱化虚化等问题。着力扩大“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召开第六、第七次会议,对“两新”组织党建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制管理、责任化落实。建立常态化抓摸排、抓覆盖、抓巩固的工作机制,消除党建“空白点”。持续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单项下达“两新”组织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加强互联网企业、快递物流等新兴业态党建工作调研,积极推动把党的工作做到快递员、网约工等新就业群体中。组织全省“两新”组织党组织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全省选树30个“党建强、发展强”示范党组织、10名“十佳党组织好书记”、10名“十佳党建工作指导员”,示范带动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四)关于整改落实不到位、长效机制不够健全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举一反三抓整改。省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省委常委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对巡视新发现的问题和上次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以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和巡视工作指导督导指出的问题,认真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件件有着落。认真落实“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的要求,推动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建设,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制定实施巡视整改监督工作方案,对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接续推动问题解决到位。紧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销号,2017年以来,审计署对云南省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达94.24%,是历年来整改成效最为明显的一次。
2.聚焦重点难点,坚决彻底抓整改。对2017年中央巡视“回头看”以来未整改到位的3个问题,点对点加强督办,确保全部整改销号。一是采取资产无偿划转、终止原合同、变更租赁主体等措施,完成省妇联租赁房屋收回、移交整改任务。二是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一律先曝光再查处,对省委巡视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的行业、系统(单位)督促开展“自曝家丑”倒逼整改,减少“四风”问题存量、遏制增量。三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中央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等工作。
(五)关于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置方面
1.认真核查处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作为政治交办件,专题研究、分析排查,优先办理、深挖细查,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加强线索处置情况动态管理,实行“任务清单制”、“台账制”、“底稿制”、“例会专题汇报制”,运用“提示函”、“警示函”等,每半个月进行一次督办。目前,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工作正按计划有力有序推进。
2.高质量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件。组织召开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专题会议,对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提出要求、明确责任。印发《对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抽检的工作方案》,协调和督促政法机关和信访部门按比例对涉法涉诉类、利益诉求类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抽检。目前,信访举报件、群众利益诉求类信访件、涉法涉诉类信访件办结率分别达99.3%、99.99%、100%。
三、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以整改实际成效促进云南高质量发展
经过全省上下的集中攻坚、精准发力,中央巡视反馈和专项检查指出的问题已整改落实62项,需长期整改的57项,已取得重大进展4项,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一是巡视整改有力地推动了党的创新理论和方针政策在云岭大地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正全面转化为云南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二是广大党员干部在增强“四个意识”方面向前迈出了一大步,实现全员有触动、全员受教育、全员有改进,极大地提升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肃清了白恩培、秦光荣等余毒影响,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实现由“乱”转“治”、由“量变”到“质变”的深刻变化,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正全面形成。四是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层战斗堡垒持续巩固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在换届中得到调整和优化,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升。五是省委常委班子以上率下转作风、亲力亲为抓落实,进一步提高了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和水平,一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得到有效破解,人民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大幅提升。六是坚持以巡视整改的“硬”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快”,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体现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持续稳定恢复,市场预期不断改善,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回升,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2%、14.4%、17.4%、13%、11%、14.7%。
巡视整改是军令状、承诺书、硬任务。下一步,省委将严格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继续保持高位推动的强劲态势,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力度不变、热度不减,不折不扣地完成巡视整改各项任务。一是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需要持续深化的整改任务,特别是针对一些短时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安排专门工作力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一件一件对标,一项一项落实,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坚决改彻底、改到位。二是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各项工作,继续盯住不放,在巩固成效上下功夫,组织开展抽查核查,强化整改效果评估,持续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抓紧抓好中央巡视组移交线索处置工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四是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把“改”和“立”统筹起来,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从个性问题、具体问题中解剖发现面上的问题、根源性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加快建立、完善务实管用、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五是以巡视整改推动云南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把巡视整改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及对云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在“十四五”开局起步、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过程中持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中闯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路子,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12388;邮政信箱: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8号省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650228,举报网址://yunnan.12388.gov.cn。
中共云南省委
2021年10月26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编:苏昊
编审:李星
终审:钱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