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不包括)

1、本制度所指医疗技术是指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做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消除痛苦、XX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2、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医疗技术时应遵循本制度

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医疗技术时应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3医院对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4、医疗技术按照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程度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XX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健委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5、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医疗技术相关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由医教部负责监督落实。

6、第一类医疗技术应用能力审核由医教部审核,院科学技术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论证通过后进行,XX、三类医疗技术审核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论证后,医教部向有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7、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医疗技术必须由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对有创操作、麻醉、介入等高风险技术项目操作人员进行资格的审批授权管理、资格审批授权流程如下:首先向科室申报个人的资质能力,科室考核通过后,由科室向医教部提出申请,医教部审核并组织考核合格后,提交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认定,必要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认定。

8、各专业开展医疗新技术必须保证有效性、安全性、效益性和合理性,并按有关程序申报。

9、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必须符合诊疗技术规范,不得将不成熟的医疗技术用于临床科研工作中。

10、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包括有创操作)开展前按规定进行讨论,严格控制适应症、禁忌症及其他替代疗法实施的可能性,做好充分的操作前准备,包括医患沟通,与患方签订知情同意书,术前病情评估,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意外和防范措施等。

11、临床科研开展中,凡发生医疗技术损害的,当事人员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在积极补救的同时报告医教部,必要时医教部协调各科室力量进行全力补救,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12、临床科研中已开展的医疗技术,当技术力量、设备、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经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后,医院下达终止此技术开展指令,有关科室必须服从,不得违反。

13、科研工程中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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