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末位淘汰不适合用在软件研发团队(特朗普亲身示范正确做法
前些日子,京东官方证实“将在2019年末位淘汰10%副总裁及其级别以上的高管。”借这个话题,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末位淘汰制是否适合用在软件研发团队,以及为什么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一个坚定的NO!
为了说明我的观点,让我们先把目光转到最近日子不太好过的特朗普。他在担任美国总统之前,曾经是地产大亨,和知名电视节目主持人。
他曾有一档当时风靡全美的创业型真人秀节目《学徒》,我当时还看过。
这节目的玩法是这样的:参赛人有16个人,这16个人被分成两个小组。每周这两个小组需要完成特朗普给予的任务,例如卖柠檬水,设计玩具等。每组都会选择一位组员作为该周的项目经理,带领该组完成该周的任务。
在任务中胜出的一组可以得到特朗普给予的奖励,例如与特朗普吃早餐、与名人会面,或体验亿万富翁的生活方式等。落败的一组要来到他的会议室,一个表现差的应征者会被解雇(淘汰出局)。
大家注意上面这种淘汰方式,我特别黑色突出显示了。
看完了《学徒》,我们再把目光转向另外一档同样很火的美国真人秀节目《全美超模大赛》。
这个节目的玩法是:每季有10到14个参赛者(模特),每周这些参赛者都会学习不同的东西,比如摆姿,拍照,走秀等。在学习之后每个参赛者都会拍摄同一个主题的硬照(也就是为平面时尚照片)。评委根据每个人的硬照的表现力等多方因素来进行排名,排在最后的那个模特被淘汰。
到这里,电视节目就看完了。现在问题来了:《学徒》的小组PK(得出胜负后,从败的一组中选出一个表现差的人淘汰),和《超模大赛》中的个人PK末位淘汰,这两种考评方式,哪种方式才是对的?
答案是:都对!
换一个角度,假如《学徒》和《超模大赛》这两个节目的淘汰机制互换,这两种机制还对吗?
答案是:都不对!
差别在哪里?
差别就在于《学徒》和《超模大赛》这两种模式中,对商业成功起关键作用的因素不同。
《学徒》的模式是商业比拼的模式,商业比拼成败依赖于团队合作,所以《学徒》分成的两个组来PK,是非常合理的做法。我曾经看过的一期《学徒》,一开始大家都对其中一个组不看好,因为那个组的成员单个来看水平一般,但是他们因为配合出色,最后取得的成绩远超另外一个包含多个能力突出成员的小组,而被淘汰的,就是失败的小组当中的一个“能力突出”的成员。
《超模大赛》的模式和《学徒》不同。要在国际时尚圈成为超级模特,需要的是彰显个性,也就是——个人的能力。所以,这个节目采用个人PK末位淘汰,也非常合理。
现在我们能看到结论了——在需要团队作战取得成功的商业模式下,应该以团队合作获得最大团队成绩为第一优先级。任何损害这个优先级的做法,都是无异于自杀。而团队内的末位淘汰,就是自杀方式之一。
软件研发也是一种依赖团队合作获得成功的商业模式。这里引用ScrumAlliance官网上的一篇文章一段话:
“关注提高团队的效率,而非个人效率。如果团队的有效性要牺牲个人效率为代价还是可以接受的。创建优秀的软件是最重要的,无论是由谁来完成。
如果一个团队成员关注实现个人效率,他可能会选择不与大家交流一些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对项目带来帮助,他会用这些信息来证明他比团队中的其他成员的效率更高。”
如果你所在的软件研发团队的投资人在考虑采用末位淘汰,那就请一定要把这篇文章转给他,这不仅仅是为了给我们研发团队创造一个更良好的合作环境,也是为了他能确保团队(而非个人)永远把交付最优质的软件(而非个人排名)作为工作的最高优先级。
参考资料:http://www.scrumcn.com/agile/scrum/4899.html
https://baike.baidu.com/item/The Apprentice/900639
https://baike.baidu.com/item/全美超模大赛/1745871?fr=aladdin
图片来VeryC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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