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教科科研管理制度(医院科研教学管理)
一、医疗业务工作中,对引进、开发、开展新手术、新疗法、新诊断方法有显著成效的项目,由科室填写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申报表,医教科根据医院有关奖励规定进行奖励。
二、鼓励医护人员开展临床科研,为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经费,创造一定的条件。
三、科研立题应选择具有新颖性、实用性、科学性的科研课题。并具有防病治病所急需或对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有重要应用价值或重要意义,立题依据应充分,研究方法应先进、科学、可行。有开展研究的工作能力和基本条件,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四、凡拟定的科研项目都应进行查新,以避免重复科研,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
五、临床科研课题由科室呈报医教科组织进行办理科研立题、报批手续,并负责科研课题进度及经费使用的检查、监督。负责组织科研鉴定工作。
六、科研课题实行研究人员负责,单位保证监督的原则,医院及科室对研究工作所需人力、物力的时间要给予支持和保证。研究人员应认真开展科研,因主管原因不能按计划完成又不及时说明并采取补救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者,视其情节,予以停止、追回拨款、直至追究责任的处分。
七、接受上级科技管理部门指定或招标的科研项目,按有关要求执行。
八、凡获科研成果奖者,除科研成果奖外,医院将按有关奖励办法奖励,并将获奖者的事迹记入本人技术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