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农户的出差记录多是假造的!这样虚报差旅费当津补贴还了得

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一个研究所,竟然有六名干部职工“虚报差旅费当津补贴”!虚报者包括所长、副所长、报账员等,虚报时间持续3年多!

林先群,海南省文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2015年虚报差旅费6000元,2016年虚报5840元,2017年虚报10400元,2018年1-4月虚报3040元,共计虚报25280元;

黄海燕,海南省文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2016年虚报差旅费4960元,2017年虚报6560元,2018年1-4月虚报2720元,共计虚报14240元;

郑庆导,海南省文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报账员,2015年虚报差旅费6160元,2016年虚报5600元,2017年虚报7040元,2018年1-4月虚报4400元,共计虚报23200元;

……

几个月前,海南省文昌市委巡察组在一次巡察中发现,文昌市农科所“农业科技110”服务情况登记表登记的出差地点,与同一日记账凭证中的出差地点有多次不符。一起虚报差旅费“捞钱”的窝案,就这样被掀开了“盖头”。

文昌市农科所所长林先群第一次虚报差旅费,可以追溯到2015年1月。据林先群解释,当时是因为对财务制度不熟悉,有些跨市县的出差,不知道怎么处理,为了图方便,就把一次跨市县出差,拆分成两三次市内出差报销。在林先群看来,“这样数额差别不大,不是什么问题”。

然而,长期虚报差旅费,像这样赤裸裸地套取公共资金,又岂是一句“为了图方便”就能搪塞的?调查情况显示,在文昌,当时跨市县出差是可以报销的,在这方面也是有明确规章制度的。显然,文昌市农科所6名干部长年累月虚列差旅费,并不是为了补偿跨市县出差无法报销的损失。

那么,这些人为什么要通过虚列差旅费的方式来套钱呢?在配合调查期间,文昌市农科所干部道出了虚报差旅费“捞钱”的实情:“单位领导对出差审批比较松,我本人有虚报一些差旅费占小便宜的心理,而且我们单位工资比较低,生活负担比较重,所以虚报一些差旅费当作津贴补贴”“有时候周末出差,差旅报销标准较低,多报几次,当作对自己出差工作的补偿”……

占小便宜、自我补偿,这些“小九九”之所以能肆无忌惮地在一个单位泛滥,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文昌市农科所出差审批和报销制度管理混乱。文昌市农科所多位干部在配合调查期间说:“单位领导对出差审批不严,也是造成本人虚报出差单的原因。”

文昌市农科所的主要业务包括:“农业科技110”技术指导,接听电话,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等。农科所出差审批流程是:出差人员每月填写差旅报销单,由领导签名审批同意,最后由报账员拿到市会计中心报账,报销差旅费直接转入个人账户。

在文昌市委巡察办对市农科所开展巡察前,农科所对出差人员谈不上什么管理,用他们的话说,“没有出差审批,没有出差登记备案,一般是农户打电话给我们,我们口头告诉领导,然后就出差了,也没有执行两个人出差的制度”

由于没有制定和执行出差审批登记制度,没有安排专人登记和管理出差事项,领导对差旅报销审批也没有进行核实把关,于是就出现了填报多少审批多少报销多少,不出差而乱报,单位干部竞相仿效、长时间虚报差旅费等现象。

经文昌市纪委监委调查发现,从2015年1月至2018年4月,文昌市农科所6名干部共计虚报差旅费116840元,超标报销车辆燃油费11400元,两项合计128240元。《文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单位人员差旅虚报统计表》显示,这6名涉事干部,几乎每个月都要虚报差旅费4次到5次,每次虚报的费用,多则500-600元,少则100-200元。

服务农户的出差记录多是假造的!这样虚报差旅费当津补贴还了得

文昌市农科所负责人林先群在没有出差的情况下,通过虚填差旅报销单的方式,虚报差旅费25280元用于个人开支,超标准报销车辆燃油费11400元,违反廉洁纪律;此外,林先群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单位内部出差管理混乱,对干部差旅报销疏于管理,导致单位多名干部虚报差旅费、燃油费共计12.824万元,违反工作纪律。2019年4月,林先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另外5名违纪人员受到相应的组织处理,相关违纪款被追缴。2019年10月,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林先群虚报套取差旅费等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在文昌,被巡察组挖出虚报差旅费问题的,远不止农科所一例。经查,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文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韩成吉、报账员陈千千等7人虚报冒领差旅费196640元。由于其虚报差旅费异常频繁,通过比对考勤记录和报销时间发现,林科所不少职工“既打卡又出差”,难不成这些人都有“分身术”?!

近年来,虚报差旅费问题,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例如,2012年至2016年,四川省马尔康市人民法院通过虚报差旅费方式套取资金32万余元,用于发放生日慰问金;2013年1月至12月,海南省公路局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通过虚报差旅费方式套取财政资金向干部、职工发放补助;2016年至2017年,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袁玉鹤先后7次以虚报差旅费方式,公款核销不合理招待费用共计2760元;2018年5月,山西省晋中市市直工委纪工委原书记呼俊敏被“双开”,其违纪情形就包括“放任、纵容下属工作人员虚报差旅费”;等等。

可见,虚报套取差旅费,无论是用于核销招待费用,还是作为职工补助、生日慰问金发放给干部职工,无论是虚报冒领者,还是放任纵容者,无一例外都要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务必要遵规守纪,切勿把虚报套取差旅费当作“腐败毛毛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亚栋)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流程编辑:吴越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公众号
公众号
在线咨询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