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政策解码 – 科研机构评估立新标(科研机构的评价指标)

选择科学、合理、有效的评估方式,对主要从事基础前沿研发的科研机构以同行评议为主,对主要从事应用技术研发的科研机构以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和市场评价为主,对主要从事社会公益性研发的科研机构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

文 |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科研机构是我国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科研机构评估作为科技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有力工具,在促进科研机构健康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其重要性日益突出。

近日,由科技部提出,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科研机构评估指南》国家标准(下称《指南》)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发布实施。《指南》聚焦科研机构评估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借鉴国内外科研机构评估有益经验为基础,对相关评估理论与实践活动进行了系统总结与提炼,内容覆盖了科研机构评估基本理念和各关键环节。

《指南》明确了科研机构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类型、评估依据与基准、评估程序与方法和评估结果应用,提出了科研机构组建期立项评估、验收评估和运行期状态评估、绩效评估的评估内容与重点。《指南》的发布实施对于指导和规范科研机构评估活动具有积极意义,有助于“破四唯”“立新标”,推动科技“三评”改革落实,优化科研机构管理和资源配置,提高科研机构创新绩效和竞争力。

瞭望·政策解码 - 科研机构评估立新标(科研机构的评价指标)

中国科学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的微波暗室,科研人员进行批量化生产的卫星单机测试(2024年4月18日摄) 张建松摄/本刊

立足科研机构职能进行分类评估

科研机构职能定位是分类评估的基础。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社会力量设立的科研机构都有明确的职能定位,特别是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重要组成部分的国家科研机构,体现国家发展意志和战略目标,服务于国家的整体需求,在促进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事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的科研机构有着不同的创新规律和特点,开展分类评估既是相关政策文件的明确要求,也是科技界的共同呼声。建立科研机构分类评估体系可以避免评估简单化、一刀切等突出问题,更好发挥评估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

《指南》构建了立足职能、分类评估的评估理念与体系,确立了围绕科研机构职能履行,根据研发活动特点,选择合理的评估内容、基准与方法进行分类评估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目标、资源、活动、产出、成效与影响的内在逻辑关系,对科研机构开展系统性评估。明确了分类评估重点,对以基础前沿研发为主的科研机构突出原创导向,注重对成果原创性、学术影响力,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科学价值、贡献和影响的评估;对以应用技术研发为主的科研机构突出市场导向,注重对关键技术突破,成果转化能力及市场竞争力的评估;对以社会公益性研发为主的科研机构突出国家与社会需求导向,注重对公共技术研发的质量、水平、价值,履行社会责任,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的评估等。

履职尽责是科研机构建设与运行成功与否的重要要求。因此,在评估科研机构衡量其创新活动与产出的价值、贡献和影响时,须将职能履行与责任担当作为评估的依据、基础和出发点,职能定位是什么就评什么,从而促进科研机构干正确的事、高效干正确的事、干好正确的事。

《指南》提出了由职能履行绩效目标、职能履行效果与效率、职能履行效益与影响等构成的科研机构绩效评估内容框架。

突出质量、贡献、绩效的评估导向

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科技工作处于自立自强的新时期和从跟跑、并跑向领跑转变的关键点,科研机构要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国家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有效的创新支撑。新形势下,科研机构评估应建立与时代发展趋势和需要相适应的评估导向。目前科研机构评估中存在着数量至上、标签至上,“四唯”倾向和简单、机械的量化评价等问题,造成重数量、轻质量,重产出、轻效果,无法全面、科学地反映科研机构创新的复杂性、创新性及价值与影响。

针对评估面临的主要问题,结合国内外科研机构评估的实践与经验,《指南》一是明确了科研机构评估以质量、贡献、绩效为评估导向,引导评估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二是尊重创新规律,采用定性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将定量评价客观性、可比性的优势,与定性评价侧重创新质量和影响的特点有效结合,克服“四唯”倾向和简单、机械的量化做法;三是实行代表作评价,注重对科研机构代表性成果、典型案例的深度分析,准确评估其创新质量、贡献和影响。

提高评估的透明度、操作性与效率

科研机构评估是一项系统工程,评估活动科学、高效、规范的组织与实施,是保证评估结论客观、公正的基础。相关研究和评估实践表明,评估信息链、证据链的完整、真实、可靠和相互支撑是评估实施成败的关键。

《指南》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和科研机构发展特点,在评估受理与设计、组织与实施、报告形成与交付等关键环节,围绕评估信息、评估专家这两个核心要素,提出了较为细致的规范要求,一是保障利益相关者的有效参与,多渠道、多角度采集评估信息;二是注重评估信息采集的针对性、可靠性、高效率,以及评估信息的分析和挖掘的全面性、针对性、有序性;三是明确专家遴选机制与制约机制,以及评价规则,做到“大同行”与“小同行”相结合、国内与国外专家相结合;四是选择科学、合理、有效的评估方式,对主要从事基础前沿研发的科研机构以同行评议为主,对主要从事应用技术研发的科研机构以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和市场评价为主,对主要从事社会公益性研发的科研机构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

促进评估结果有效利用

评估结果应用是科研机构评估的重要环节,也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多层次的过程,对于优化创新生态,加强科研机构管理,推动科研机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评估结果应用上还存在着对结果分析与研究不足、跟踪反馈机制不健全、应用不够充分等问题。

《指南》从评估结果应用的原则、方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建立跟踪反馈机制,加强对评估结果使用情况的收集和分析,妥善处理疑问或异议;二是推动科研机构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三是遵循合法、合规、适度原则,提升评估结果应用的针对性和效果,用于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科研机构相关信息咨询,有关部门对科研机构的政策制定、监督问责、资源配置优化,以及科研机构开展自我诊断、持续改进、提升创新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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