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不应成为公司滥用的武器(竞业协议不合法)
来源:中国网科学
提起竞业协议,大家的认知一般为企业与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掌握核心信息的人员签署相关协议,以防止公司机密、技术等泄露,造成损失。记者查询了近期几例纠纷发现,竞业协议已从高级管理人员蔓延至普通从业者甚至全员竞业协议,对员工选择就业造成了极大影响。
如何确保竞业协议不沦为公司滥用的武器?一方面,法律应对竞业协议制定完整条例;另一方面,公司应重新审视敬业协议,正确利用竞业协议保障核心权益。
记者查询了法律文献发现,存在较多未明确规定的“灰色地带”,例如目前竞业范围只针对高层做出明文规定,其他员工并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24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据劳动合同法内容显示,竞业协议明文规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符合竞业限制人群,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人员范围,并未做明文规定。这就避免不了一些公司利用此“漏洞”自行解释,最大范围做出对公司有利的规定。
竞业协议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样只对公司高层做出规定。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有关企业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只适用于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对于企业的一般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受竞业禁止的约束,法律并未作明文规定。而在竞业责任、期限、范围等方面大多数也是由企业自行解释。
记者走访了几位签署竞业协议的普通员工,据反馈发现几点问题。第一,竞业协议中大篇幅强调乙方(员工)的责任,甲方(公司)责任较少。第二,基层员工同样是竞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一起签署,否则无法入职,公司并未对竞业协议做出符合法律法规的解释。三是竞业协议范围不仅是竞争对手公司,甚至包括整个行业、产业链以及其他关联公司,解释权归公司所有。一位被发起竞业协议的普通员工向记者表示,签署的竞业协议中并没有写竞业时长,但是竞业期前公司则按照最长时长24个月执行,对生活、就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哪些员工应该签署竞业协议?高额的竞业赔偿是否合法?已经成为从业者非常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作为公司的基层人员,没有机会接触到核心机密和技术,且在公司所得到的报酬与高层人员相差巨大,24个月的竞业期限不仅对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而且对于职业规划也会产生改变。“月薪8000赔偿100万”话题在微博上引发了大量的讨论。所以在法律法规方面,应该尽快完善竞业协议相关条例,保障基层就业人员相关权益。
公司方面,则应在确保自身核心技术、机密不被泄露的前提下,重新制定竞业协议名单,向从业者全面讲解竞业限制以及协商划分相关责任,做好双向沟通。员工只有正确认知竞业协议,才能更好的遵守竞业协议。
竞业协议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一项措施,而不是随意滥用的武器。普通员工甚至全员竞业协议,高额的赔偿是否合法合规,记者在此呼吁法律法规能够快速完善。同时企业应该正确利用竞业协议,滥用竞业协议只会造成双输,尊重人才,把人才放到正确的位置上,才能取得双赢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