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鼓励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探索更为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和辽宁省《关于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 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教发[2020]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2022年将在辽宁省高校一流特色学科、专业及我校部分学科的博士生招生中试行“申请-考核”制(以下简称“申考”)。“申考”限招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占各学院和导师2022年辽宁师范大学博士招生计划。
一、 招生学院、专业、方向、导师、指标
二、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者须为全日制硕士应届毕业生,且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录取后须保证在读期间以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方式在校学习,以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为准。
6.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应隶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
7.科研要求:文科在B类(见辽宁师范大学科研处“学术期刊目录”)或CSSCI(正刊)期刊及以上;理科在B类期刊及以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至少发表一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
8.外语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英语:(1)大学外语考试六级≥425分;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
(3)雅思≥6或托福≥80或GRE≥260;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须提供留学证明)
小语种:日语过国家四级或国际二级、俄语过国家四级。
9.申请人学习成绩要求:申请人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良。
三、 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和方法:我校2022年“申请考核”制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1 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8日,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需在报名系统上缴费(报名费150元),逾期不再补报和补缴,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报名缴费后,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不能进入博士招生后续环节。
2.请考生认真如实填写网报信息。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考生须自行承担责任。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现场确认
考生请将下列材料按顺序装订,并于 2021年12月 29 日15点前提交或邮寄到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要求顺丰邮寄,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文科1号楼602室,陈老师收,电话0411-82153737),提交的申请材料:
(1)《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核表》;
(2)各类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及复印件;
(3)《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生报考登记表》和《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 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签名处签名);两个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4)学籍/学历、学位材料:
①硕士学历学位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②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一份(提示:学位认证报告需要一定的办理时间,请考生尽快办理,网址:http://www.cdgdc.edu.cn/cn/);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5)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7)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考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公章);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9)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报考导师除外),并需加盖推荐人工作部门公章;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11)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专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奖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12)《攻读辽宁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实表现表》一份(应届毕业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或总支公章)
(13)体检表(三级甲等医院、报名日期前三个月内检查结果有效,应包括肝功能和胸透)。
注:以上材料请申请者按顺序装订,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材料请自备底稿,提交后不退还。
五、审核程序
1.资格审核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查。学院(中心)博士招生审核小组结合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学科特点及培养相关需要,对考生的专业背景、研究方向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人选,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结果由研招办通知考生,通过者参加下一步的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
(1) 综合考核复试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选用平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关于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及系统操作等事宜详见错误!超链接引用无效。。
(2)综合考核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一般当年的博士招生导师应是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考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外语能力、专业基础、专业及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每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每部分考核可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至少有一部分须采取面试方式),具体方式由学院(中心)于12月25日前公布在本学院(中心)网页上,请考生自行查看。综合考核具体安排由各学院(中心)通知考生。
六、录取
1.各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学院和导师的招生计划等确定拟录取名单。相同学院(中心)、专业、导师的申请者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结果。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3.拟录取名单经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4.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单位。
5.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
6.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学制及学费
学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生基本学制为3年。
学费:10000元/年/生。
八、研究生奖助体系
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和研究生助学金体系。
1.研究生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2.研究生助学金体系
研究生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等。
具体的奖励资助政策以学校的管理规定为准,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
九、其他
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