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异动与调动管理制度(员工的异动与调动管理制度有哪些)
员工的异动与调动
一、员工的异动
(一) 员工的调动
1、公司因正常业务需要,需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时,就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抗阻。
2、各部主管应就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必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员工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部门间调职时,由部门主管填报“人事变更表”,送调职部门会签,转行政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交总经理批示。
4、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安心做好本职工作。
5、未批准的升降、调职申请单退回原申请部门。
6、经批准后的异动申请单由综合部发布“人事异动”通知,副本抄送申请部门经手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部门经理应于七日内、一般员工应于五日内履任新职。
7、经批准之异动,涉及调资的,呈报上级部门审核后,综合部应会同财务部门办理调资。
(二) 员工的晋级与调薪
1、员工的晋级指员工的行政级别晋升,其职务、行政福利也相应调整。
2、各部门应根据部门的工作性质、特点以及各级岗位明确的职责要求,呈书面报告形式,同时根据各项要求对员工进行考评,所有考评分均进入员工档案,部门认可及考评合格后方可申请晋级。
3、每年9月1日及3月1日为晋级调动日,凡达到晋级条件的员工在此期间可获晋级。在此期限的前一个月,部门主管填写“人事变更表”,说明理由并附员工考评依据报行政部,行政部收悉后进行审核查后,报总经理批示后张榜公布。
财务部门相应办理调资手续。
二、辞职
1、正式录用的员工若感觉工作不适合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工作而想辞职的,应提前十五天至综合部领取并填写“辞职申请表”,提交部门经理和综合部经理,经两部经理签署意见后,呈报总经理批示。
2、综合部依总经理批准后转回的“辞职申请表”通知财务部办理停薪。
3、综合部依“辞职申请表”,通知本人应离职日,发给辞职人“员工离职表”,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所有领用物品。办理完毕后,由综合部审核无误签章后转财务部门核算工资(除特批外,均于下月发薪日给予)。
4、综合部于员工离职当日办理:
(1) 登记人事异动记录
(2) 注销其所在部门和综合部人员状况中的登记
(3) 登记个人资料卡并注销其个人档案
5、综合部经理视情况与离职人员谈心,了解离职原因,作为人事流动率检讨的参考。
三、辞退
本公司员工若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雇员工,提前半个月通知员工后执行。
如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应立即免除职务,解除合同并予以辞退,公司将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工作不利或不适合现职,经协调仍不合适者。
2、在外兼营事业影响公务者。
3、违反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严重者。
4、造谣生事,煽动怠工者。
5、破坏公司团结者。
6、仿效主管签字或盗用印信,情节严重者。
7、威胁主管或撕毁、涂改公司文件者。
8、偷窃、贪污、侵占他人财物或接受贿赂,侵害公司利益者。
9、故意损坏公司的设备、机器、工具和物品者。
10、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者。
11、违反公安机关被拘留或判处徒刑者
12、违反公司合同条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