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的财务内控(工程项目的财务内控是什么)
工程项目是指企业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所进行的建造、安装工程。
一、程项目的风险辨识和财务内控措施
工程项目的主要风险一是立项缺乏可行性研究或者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决策不当,盲目上马,可能导致难以实现预期效益或项目失败。二是项目招标暗箱操作,存在商业贿赂,可能导致中标人实质上难以承担工程项目、中标价格失实及相关人员涉案。三是工程造价信息不对称,技术方案不落实,概预算脱离实际,可能导致项目投资失控。四是工程物资质次价高,工程监理不到位,项目资金不落实,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低劣,进度延迟或中断。五是竣工验收不规范,最终把关不严,可能导致工程交付使用后存在重大隐患。
工程项目的财务内控措施主要有:一是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二是规范工程立项、招标、造价、建设、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做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三是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控,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
二、工程项目的立项
遴选项目。企业应按照“立足实际、发挥优势、面向未来”的原则,通过多种方式、借助专家智慧,初步确定适合企业的“高精新”的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评审可研报告。企业应当组织规划、工程、技术、财会、法律等部门的专家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充分论证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项目投资方案、投资规模、资金筹措、生产规模、投资效益、布局选址、技术、安全、设备、环境保护等方面,核实相关资料的来源和取得途径是否真实、可靠和完整。企业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或聘请外部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从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专业机构不得再从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
内部立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工程项目进行内部立项审批。重大工程项目,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集体审议批准。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参与内部立项。任何个人不得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工程项目决策失误应当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办理许可。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立项后,到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的立项、环评、能评、安评等许可。在正式施工前,应取得建设用地、城市规划、建设施工、消防等方面的许可。
三、项目评标
优选方式和标底文件。企业的工程项目一般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企业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需要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应当严格保密。
严格保密和防止舞弊。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择优选择中标候选人。在确定中标人前,评标人员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交流,严禁接受礼金、宴请,对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四、工程造价概算
初步设计。企业应当向设计单位提供详细的设计要求和基础资料,进行有效的技术、经济交流。初步设计应当在技术、经济交流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设计管理实务技术,进行多方案比选。设计的项目规模既要适当留有余地,也不宜太大造成浪费;设计标准满足需求略有突破即可,避免突破概算、华而不实。
编制概算。企业应当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明确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核批准,确保概预算科学合理。企业应当组织工程、技术、财会等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编制的概预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定额套用等是否真实、完整和准确。工程项目概预算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后执行。
五、工程建设
企业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控,严格执行审批的项目概算,切实做到及时备料,科学施工,保障资金,落实责任,确保工程项目达到设计要求。
安全环保。企业应加强配备专门机构或人员,采取现场督查、定期检查的方式,落实安全和环保措施和责任,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和环保。
施工质量。企业工程部门要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管理要求,加强施工企业的管理,配合并监督监理企业严格执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制度,防止施工企业在施工方案、项目用料等方面的舞弊。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实行严格的工程监理制度,委托经过招标确
定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
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工期、进度、安全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改正;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企业要求设计单位改正。未经工程监理人员签字,工程物资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不得拨付工程价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进度拨款。工程项目部门应加强现场施工进度的调度和管理,确保工期和形象进度,并按照合同的约定预支工程项目进度款。进度款应经过归口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审计部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审核确认,报审批人审批。财务部门应当加强与承包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工程进度,根据合同约定,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工程价款结算,不得无故拖欠。
签证审批。工程项目的签证主要包括变更签证、价格签证、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等。签证应以书面形式办理,连续编号,由工程项目部门填写,归口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审计部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审核确认,报审批人审批。未经审核审批的签证不得作为工程项目的结算依据。
变更控制。企业应当建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确需变更的,设计单位应当提供全面、及时的现场服务,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重大的项目变更应当按照项目决策和概预算控制的有关程序和要求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因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发生变动的,应当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对工程变更价款的支付进行严格审核。因过失造成设计变更的,应当追究责任。
六、工程验收和造价决算
项目验收和移交。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提出申请,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及时应组织归口管理部门、审计部门、技术部门、监理企业等联合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单》,作为施工企业编制《工程项目结算书》的依据。验收不合格的,应书面要求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归口管理部门编制交付使用财产清单,及时移交使用部门。
造价审核。施工企业编制的《工程项目结算书》,经工程项目管理、归口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监理企业审核后,由企业审计部门组织初步审核,并委托工程造价部门出具《工程决算报告》,作为财务结算的依据。
登记台账。财务部门根据《工程决算报告》,与归口管理部门沟通后,填开《固定资产确认通知单》,督促检查使用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登记《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档案和后续评估。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建设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企业应当建立完工项目后评估制度,重点评价工程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和项目投资效益等,并以此作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