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机床龙头被责令整改:内控制度不健全、采购销售存在问题(机床采购市场)

澎湃新闻记者 陈凌瑶

中国证监会网站1月25日消息,辽宁证监局近日对昔日机床龙头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沈机”,000410)下发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书”),提出其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未对采购业务和销售业务进行有效控制、资金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内部审计部门未有效履职等多项问题。

上述决定书提到,辽宁证监局2020年8月对ST沈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未建立统一的内部控制制度,下属各分、子公司及事业部现行的单项制度未涵盖所有营运环节,销售及收款、固定资产管理和存货管理制度缺失。

经营管理方面,决定书提到,ST沈机未对采购业务进行有效控制,公司战略采购部未能充分履行对公司的采购管理职能,而其部分子公司及公司下设的部分事业部采购相关业务从未经过公司战略采购部的控制和监督,并未实现集中采购。同时,该公司未制定统一的销售管理制度和销售退回政策标准,对销售合同执行进程管理也不严格,未对销售业务进行有效控制。

此外,ST沈机在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等方面也存在问题。决定书提到,该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未按相关要求对各下属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财务管理较为薄弱,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制度更新不及时,应收款项管理制度也不健全;内部审计部门未有效履职,公司审计部自2016年以来未做过年度审计计划和报告,2017年以来未对重大投资、重大关联交易、重大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开展过审计工作,2018、2019年未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工作,审计部工作底稿缺失。

决定书要求ST沈机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内部控制,对照相关要求开展全面深入自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辽宁证监局报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书面整改报告。

对此,ST沈机表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辽宁证监局在《决定书》中所提出的上述问题,将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辽宁证监局上报书面整改报告、完成整改。

值得一提的是,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相关注册会计师也因ST沈机对2019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在初步业务活动及风险评估内控、实质性及特殊事项审计程序和审计报告及复核程序等方面存在问题,被证监会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ST沈机由沈阳第一机床厂、中捷友谊厂、沈阳第三机床厂和辽宁精密仪厂四家联合发起,于1993年5月成立,1996年7月在深交所上市,主要产品有i5智能机床设备、传统机床设备及相关零部件、工业服务、配套产品、行业工艺解决方案等。

该公司原为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沈机集团”)旗下企业。后者由沈阳三家机床企业重组而成,于1995年由沈阳三家机床企业重组而成,面向航空航天、汽车、船舶等重点行业和消费电子等新兴产业提供服务,曾以27.83亿美元营业收入在2011年跃居世界机床行业排名第一。

但受行业不景气和市场需求下滑等因素影响,该公司近年来陷入发展困境。2019年8月16日,ST沈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而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到ST沈机重整中。2019年11月,ST沈机重整计划被沈阳中院裁定批准,并于同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

最新业绩预告显示,ST沈机2020年全年预计亏损7亿-7.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57%-76.58%;预计营业收入为13亿元-14亿元。该公司表示,疫情及2019年司法重整后续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导致经营业绩仍处于亏损状态。公司经历2020年重整后的调整及磨合期,正逐步实现业务全面恢复。

1月25日收盘,ST沈机报收于3.16元/股,下跌3.95%。

责任编辑:李跃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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