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最新人事任免(清远市最新任免信息)
清远清城、清新
发布最新人事任免
清城
6月24日,清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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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孝帆的清远市清城区人大常委会横荷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金洪的清远市清城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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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焕坤的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邓子玲的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会议决定,接受陈伟荣、黄向军、黄丽莉、龚明、陈焕明等5人辞去清远市清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伟荣、黄向军、黄丽莉、龚明、陈焕明等5人的清远市清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龚明的清远市清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清远市清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清新
6月25日,清新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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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家学为清远市清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文理为清远市清新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国强为清远市清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伟林为清远市清新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黄献文为清远市清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志华为清远市清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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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泽城为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楚文为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局长;
夏晶晶为清远市清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局长;
梁洛荣为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局长。
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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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凤平为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赵艳丽为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芬为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廖欣欣为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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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家学的清远市清新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文理的清远市清新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燕飞的清远市清新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余伟林的清远市清新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献文的清远市清新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志华的清远市清新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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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泽均的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夏晶晶的清远市清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浩辉的清远市清新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邱国盛的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周国强的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来源:清远日报综合清城人大 清新发布
编辑:郭晓琼
校对:吴婷婷
编审: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