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技术能力准入授权管理制度(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资格、技术能力准入)

为了确保患者安全,保障医疗质量,根据卫健委《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包含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资格要求、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考核及授权制度。

2、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3、医师与护士为危重病人进行诊疗操作须承担极大风险,为确保诊疗操作质量与病人安全,实行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减少诊疗操作的风险性。

4、诊疗操作资格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无操作权的个人,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5、医院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有明确的规定,应是那些操作危险性大、易于发生并发症的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制度、定考评标准,全院各临床科室均应遵照执行。

6、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7、应当结合操作者的利率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8、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9、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至少每二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则应当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1)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者,并发症发生率增加者。

10、符合申请高风险诊疗操作的医师,书写述职报告,填写《医院高风险诊疗操作资格准入申请表》,交本科室主任。

(1)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教科;

(2)医教部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按医院相关规定予以授权。

(3)对取消高风险诊疗操作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医教部讨论通过;

(4)医师高风险诊疗操作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5)医教部备案。

11、通常需由医师在危重病人诊疗活动中完成的,具有高危险性、高难度操作项目如下,但不限于。例如:经皮动脉置管术、各种途径的中心静脉置管术、肺动脉置管术、经静脉临时起搏器安置术、心律转复、除颤术、气管内插管术、纤维支气管镜检查术、三腔管气囊填塞术。经皮气管造口术、环甲软骨切开置管术(Seldinger 法)、诊断性腹腔灌洗术、腹膜置管透析术、机械通气、持续动静脉血滤和透析、人工体外膜肺、人工心室辅助、血浆置换等、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规定需要授权的其它项目等。

12、医师重点项目:(1)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的理论与技能,要对脏器功能及生命的异常信息具有足够的快速反应能力:休克、呼吸功能衰竭、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急性肾功能不全、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严重肝功能障碍、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急性凝血功能障碍、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镇静与镇痛、严重感染、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免疫功能紊乱。要掌握复苏和疾病危重程度的评估方法。(2)除掌握临床科室常用诊疗技术外,应具备独立完成以下监测与支持技术的能力:心肺复苏术、颅内压监测技术、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机械通气技术、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持续血液净化、纤维支气管镜等技术。

13、护理重点项目:(1)掌握重症监护的专业技术:输液泵的临床应用和护理,外科各类导管的护理,给氧治疗、气道管理和人工呼吸机监护技术,循环系统血液动力学监测,心电监测及除颤技术,血液净化技术,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监测技术,胸部物理治疗技术,重症患者营养支持技术,危重症患者抢救配合技术等。(2)除掌握重症监护的专业技术外,应具备以下能力:各系统疾病重症患者的护理、重症医学科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重症患者的疼痛管理、重症监护的心理护理等。

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技术能力准入授权管理制度(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资格、技术能力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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