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实现审判工作质效双优——德州法院“一三五”党建模式的创新实践

2022年上半年,德州两级法院结案率、执行案件执结率2项指标全省第1名;首执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首执案件执行完毕率2项指标全省第2名;结收比、一审服判息诉率、首执案件实际执结率3项指标全省第3名。各级领导29次批示肯定德州法院工作。

审判工作的质效双优,源于德州法院始终坚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着力构建“一个品牌”“三张清单”“五大工程”党建工作新模式,党建引领作用得以充分彰显。

擦亮“一个品牌”,把准党建工作航向标

德州法院把准党建工作航向标,以“党旗耀法徽,天平佑公正”党建品牌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党建对各项工作的引领作用。组织干警围绕党建品牌所体现的“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党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引领作用、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价值追求”等丰富内涵和理念开展学习研讨,增强广大干警的党建品牌意识,提高广大干警扩大品牌影响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在院机关、人民法庭、服务窗口等场合展示党建品牌标识,将党建品牌的理念展现在审判执行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教育引导每一名法院干警时刻牢记头上有国徽、心中有天平,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服务大局中擦亮党建品牌,以大局观谋划全院工作,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院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同创”,市法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上下同创”,在审判执行、服务大局、队伍建设中坚持“融合同创”,把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考核,各党支部切实扛牢品牌创建主体责任,通过一支部一特色的创建工作,形成共同创建的浓厚氛围。

落实“三张清单”,筑牢党建工作压舱石

党建引领实现审判工作质效双优——德州法院“一三五”党建模式的创新实践

认真落实《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三个细化”“三个结合”,将主体责任内容细化为23项具体指标,将责任分工细化到每个党组成员和每个部门,将完成时限细化至每个月;与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打造“五型机关”和干部队伍相结合,与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相结合,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认真落实《党组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三级四岗”责任制,即“三级组织”责任:党组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机关党委协助党组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党支部对机关党建工作承担具体落实责任;“四个岗位”责任: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机关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具体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政治生态责任清单》。把政治生态建设作为“一号工程”持续抓紧抓好,从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担当作为和机关效能建设、社会治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正风肃纪等五个方面细化48项任务,以政治生态的新风扑面、政治环境的风清气正凝聚起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

实施“五大工程”,激活党建工作动力源

党建引领实现审判工作质效双优——德州法院“一三五”党建模式的创新实践

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到基层党支部讲党课常态化、长效化;开展“过硬党支部”、“示范党小组”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大力实施大学习大调研工程。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程序,落实学习制度;建设学习书屋,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星火燎原”工程,由院领导担任青年干警理论学习小组指导老师,推动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有机结合,全面提升青年干警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大力实施典型引领工程。重点挖掘、梯次培树审判业务专家、最美法官、建功立业标兵等英模典型,积极营造学习英模、争当榜样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优秀调研文章、优秀司法建议“五优工程”评选以及“大比武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干警岗位技能,进一步激发干警忠诚担当、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大力实施党建考核评价工程。针对基层法院及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内容,分别制定党建工作百分制考核指标,并设置优秀特色内容加分项,用数字说话,凭指标排名,靠业绩评先,进一步激发党建工作内生动力。大力实施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工程。以打造“党员先锋岗”为抓手,增强为群众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主动强化涉企服务,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现抓党建顾大局,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严格落实“部署、落实、督导、整改、考核、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实现抓党建促创新,全面提升法院管理水平。(杜桂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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