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实行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经费集中管理制度(非公企业党建经费使用)

任丘市实行非公企业党建经费乡镇党委集中管理和税前列支制度,多措并举破解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申请经费难问题,有效促进了企业党建工作健康和谐发展。

一、税前列支,明确党建经费怎样“出”。为切实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经费,由组织部牵头,通过广泛征求国税、地税等相关部门意见,,联合制发了《关于实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税前列支制度的通知》,通过协调企业出资人,将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按照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3-5‰列入企业财务计划,在税前据实扣除,落实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确保企业党组织“有钱办事”。

二、集中管理,明晰党建经费怎样“管”。 专门制发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经费集中管理办法》,由乡镇党委与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签订代管协议。乡镇党委依托农经站或财政所设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经费专用账户,每年12月下旬,企业党组织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编制下一年度党建经费预算,经企业主同意后列入企业财务计划,次年1月上旬,由企业财务部门直接将本年度党建预算经费划入乡镇农经站企业党建经费专用账户,建账保管。乡镇组织员办公室负责党建经费的资金审批,逐步形成了权责明晰、管存分离的党建经费管理模式。

三、审核把关,规范党建经费怎样“用”。党建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党员教育培训、召开各类专题党建活动、慰问困难党员、表彰优秀党员等方面。经费使用坚持用前预批、用后报账原则,按照“预审—批复—审核—报销—备案”的流程进行,即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或购买相关党建用品,须经企业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后,向乡镇组织员办公室提交党支部党建经费使用申请接受预审;预审通过后,企业党组织方可按经费申请计划开展活动,活动开支由相关负责人先期垫付,妥善留存相关文字、影像资料和支出票据,作为报账凭据;活动结束后,到乡镇党委组织员办公室审核报账。

四、双向督促,引导党建经费怎样“活”。为防止党建经费成为账面钱,乡镇组织员办公室专门建立《非公企业党建经费申请使用台账》,实时记录企业党建经费使用及剩余额度,对3个月以上不使用经费开展活动的企业及时了解情况、督促引导,促使企业党组织围绕职工需求和企业发展开展活动。同时,指导企业党组织定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公开说明经费使用情况,并在宣传栏逐笔逐项进行公示,接受党员职工监督。今年以来,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共申领党建经费8万余元,利用经费组织慰问老党员、党员表彰、义务宣传、志愿服务等党建活动4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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