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为加强分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分公司的合同行为,保护分公司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之间的合同管理。

二、合同订立

分公司在从事业务活动时,应当与直接管理的客户签订书面合同,并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三、合同内容

分公司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公司名称、地址;

(二)公司经营范围和业务活动范围;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职务;

(四)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六)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和解除;

(七)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八)其他条款。

四、合同审查

分公司应当对其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并符合当事人意愿。

五、合同签订地点

分公司之间的合同,应当在分公司所在地签订。

六、合同期限

分公司合同的期限一般自签订之日起计算,期限不满一年的,不得续签。

七、合同结算

分公司在业务活动中产生的款项,应当通过分公司账户进行结算。

八、合同终止

分公司合同到期或者被终止的,分公司应当将其签订的合同文本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核,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九、其他规定

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内容还有很多,如合同变更、转让、终止和解除的规定,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条款的规定等。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分公司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规范合同行为,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并保护分公司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章名: 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01日

实施日期: 2019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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