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委(党组)书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党委(党组)书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各党委(党组),党支部:

为了加强党委(党组)书记和党支部的工作联系,推动党员思想和党组织建设,现将建立党委(党组)书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通知如下:

一、工作联系点的设置

1. 设置原则:工作联系点应当固定在一个地区、一个单位或者一个部门,便于及时沟通、协调和指导。

2. 设置方式:在工作联系点设置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各地、各部门、单位中逐步推广。

二、工作联系点的职责

1.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定期到工作联系点听取汇报,了解党员思想和党组织建设情况,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2. 党支部应当定期向工作联系点汇报党员思想和党组织建设情况,接受工作联系点的指导和监督。

3. 工作联系点应当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和党支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

三、工作联系点的实施

1. 工作联系点应当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与党委(党组)和党支部进行沟通、协调和指导。

2. 工作联系点应当定期向上级党委(党组)和党支部汇报工作联系点的情况,并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

3. 各地、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联系点的联系和指导,支持工作联系点的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工作联系点设置方案

请各地、各部门、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于2023年2月15日前报上级党委(党组)和党支部审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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