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

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

各国有企业:

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应当用于党组织工作的必要支出,保证党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费用途

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应当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党组织活动的开支。包括党组织会议、培训、考察等费用。

2. 党员教育和管理的费用。包括党员培训、思想教育和党课等费用。

3. 党组织工作必要的装备和设施的购置费用。

4. 其他与党组织工作相关的费用。

二、经费管理

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应当严格管理,主要用于党组织工作的必要支出,不得用于其他支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加强对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经费预算

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明确经费用途和开支范围,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加强对经费预算的管理,确保经费预算的执行符合规定。

四、经费审批

国有企业党组织经费审批应当严格,应当由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使用经费,不得私自支出经费。

五、其他规定

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相关规定,不得用于其他支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加强对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特此通知。

附件: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预算表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国务院批转中央部门关于2016年预算报告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16-02-18.

[2]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6-02-15.

[3]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6-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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