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补充通知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各科研单位:
根据《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我们决定对《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补充通知。
一、经费用途
本次补充通知规定的经费用途为:支持国防科技工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支持各项科技项目的实施,支持科研设备购置和实验条件建设等。
二、经费预算
本次补充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科研经费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各科研单位应严格按照《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科研经费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制度。
三、经费审批
本次补充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科研经费的审批管理,确保科研经费的使用符合规定。各科研单位应加强对科研经费的审批管理,确保科研经费的使用符合规定。
四、经费监督
本次补充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确保科研经费的使用符合规定。各科研单位应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确保科研经费的使用符合规定。
五、其他事项
本次补充通知还明确了其他事项,包括: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科研经费预算。
2. 各科研单位应严格按照《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科研经费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制度。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科研经费的审批管理,确保科研经费的使用符合规定。各科研单位应加强对科研经费的审批管理,确保科研经费的使用符合规定。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确保科研经费的使用符合规定。各科研单位应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确保科研经费的使用符合规定。
本次补充通知的发布,旨在进一步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为国防科技工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特此通知。
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
日期:2023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