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党建内容须纳入民办学校章程(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要求)

本报讯(记者 周洪松)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颁布《石家庄市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规范(试行)》,明确提出全市民办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要将党建有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批准设立民办学校要严格落实“三同步”。

石家庄规定,批准设立民办学校,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该市要求,民办学校应将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学校党组织书记应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董(理)事会,党组织班子成员应按照学校章程进入行政管理层。

该市强调,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的领导,是民办学校党组织的首要政治责任。民办学校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把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每学期至少研究分析一次学生思想道德状况,提出本学期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工作重点;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每学期至少讲授两课时思政课。要开展常态化党员教育培训,教职工党员每年学习培训不少于32学时,学校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

《中国教育报》2020年04月30日第3版

作者:周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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