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临床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临床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证临床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如下临床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临床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证临床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临床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临床科研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二章 项目申请
第四条 项目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临床科研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
(二)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计划,符合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
(三)有相应的研究资源和条件,包括资金、实验室、人员等;
(四)有合法的研究文件和资料。
第五条 项目申请应当由临床科研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是否符合规定条件;
(二)研究目标和计划是否明确、合理;
(三)研究资源和条件是否充足;
(四)研究文件和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可靠。
第六条 项目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临床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提交项目资金申请和实验设计等文件。
第七条 项目资金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临床科研项目资金申请指南的要求;
(二)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计划,符合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
(三)有相应的研究资源和条件,包括资金、实验室、人员等;
(四)有合法的研究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项目资金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临床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提交项目实验设计等文件。
第九条 项目实验设计等文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临床科研项目实验设计指南的要求;
(二)符合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
(三)有详细的实验计划和方案,包括实验对象、实验方法、实验数据收集和分析等。
第十条 项目申请和资金申请应当由申请人签字并盖章,并提交至临床科研项目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 临床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对项目申请和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是否符合规定条件;
(二)研究目标和计划是否明确、合理;
(三)研究资源和条件是否充足;
(四)研究文件和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可靠。
第十二条 项目申请和资金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临床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提交项目验收申请。
第十三条 项目验收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临床科研项目验收指南的要求;
(二)有详细的研究计划和方案,包括实验设计和数据收集和分析等;
(三)有完整的研究文件和资料;
(四)有合理的实验数据和结果。
第十四条 项目验收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临床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进行项目验收。
第十五条 项目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一)项目申请和验收申请的审核;
(二)实验设计和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三)项目验收的考核和评估。
第十六条 项目验收结果应当符合临床科研项目验收指南的要求,并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 项目管理
十七条 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科学、规范、严谨;
(二)公正、透明、公开;
(三)风险管理。
十八条 项目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申请和验收;
(二)实验设计和数据收集和分析;
(三)项目管理